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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催交公租房(廉租房)租金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1    来源: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6440

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催交公租房(廉租房)租金的公告


紫云雅园一期、紫云雅园二期、南湖雅园、明兴苑、晶苑花园小区租户:

根据曲靖市2013年7月15日实施的《曲靖市人民政府公告<曲靖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第69号)第六章 第二十七条规定:“拖欠租金和物业服务费累计6个月以上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经多次催交,但依然存在少部分租户无故拖欠租金,该行为已经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及租赁合同约定。如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拖欠租金租户仍未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将依法采取司法措施追缴租金,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并对失信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在媒体上曝光、计入信用档案等措施),由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

另外,请租赁合同已到期的租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续租手续。


查询租金情况及办理续租手续地址:

1.紫云雅园、明兴苑、晶苑花园查询电话:0874-3131578;

办理地址:紫云雅园一期玉林南路620号。


2.南湖雅园查询电话:0874-3330406;

办理地址:南湖雅园物业服务处。


2023年办理续租手续需提供资料:

1.承租人身份证;

2.房屋租住合同;

3.公租房提供“月收入工资证明”,廉租房租户提供“低保证明”。

特此公告。


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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