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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市监委通报四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2-05-17    来源:珠江网    浏览:1706

近年来,曲靖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形成了强力威慑,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净化。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持续深化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现将四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陆良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原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常振飞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收受他人财物问题。

        2013年至2019年,常振飞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市政工程项目承揽、工程项目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136万元以及价值26.4万元的烟、酒、茶等礼品,违规向企业借款用于个人融资,严重损害了营商环境。常振飞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常振飞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0年3月,常振飞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万元。

        二、罗平县县直机关工委原委员、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金朝能充当工程掮客,收受他人财物问题。

        2019年2月至2021年5月,金朝能利用职务便利,为王某某优先划拨工程款提供帮助,先后4次收受其所送财物 82万元(其中:30 万元未遂)和一台价值 2.2716 万元的笔记本电脑;为缪某某承揽工程项目提供帮助,收受其所送礼金10万元。金朝能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金朝能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原马龙县司法局政治部主任詹保容为配偶承揽工程说情打招呼问题。

        2013年3月,詹保容利用职务便利,向时任月望乡中心学校校长周某某说情打招呼,帮助其配偶顺利承揽月望小学26.46万元的绿化工程。2021年7月,詹保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师宗县丹凤街道海晏社区党总支书记周钇名违规借用他人资质参与投标问题。

        2016年10月至2017年11月,周钇名借用他人资质参与投标,顺利中标丹凤街道大堵社区海晏至大堵社区连接线公路项目三个标段的工程以及山龙村委会笔架山村道路硬化工程,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1月,周钇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四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暴露出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和纪法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有的把权力作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有的利用职权及影响力充当工程掮客,借机敛财,为他人或亲属谋利;有的违规借用资质参与投标,严重侵害了企业和群众利益,破坏了全市营商环境,成为全市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的“拦路虎”。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时刻绷紧纪法这根弦,牢牢守住规矩底线,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营商环境的系列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自觉扛起优化营商环境政治责任,积极投入营商环境提升三年行动中,加快建设全国一流营商环境,打造“货真价实”服务企业的“曲靖品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破坏营商环境、干扰市场正常秩序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为全市构建“全国一流、全省领先”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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