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马龙区的共享电单车正式投放,下载松果、美团出行APP或者直接用微信、支付宝、学习强国扫码就可以用车了!
投放地点:建材城限高杆外、二中职校、马家坝中石化加油站、潘马路龙腾园外、曲马大道衡水中学大门等路段。
计费规则:
1、起步价(包含时长15分钟) 2.5元。
2、加时费:15分钟后每超10分钟/1元。
超过起步时长15分钟后,每增加10分钟收取1元,不足10分钟按10分钟算。(注:骑行里程、用车时长有任一项超出起步价包含里程和时长时,将收取里程费或加时费。)
违约费用:运营区外还车违约金30元。
当电单车骑出运营区车辆会断电,需要您根据提示尽快骑回运营区,在运营区外结束用车将产生还车违约金。
非P点还车违约金15元。
如您当前用车城市,是P点停车模式(停车点模式),结束用车时,需将车辆停放到地图上标注的任一P点。当您在非P点结束用车时,系统将提示您产生非P点还车违约金。
在此,马龙城管温馨提醒您:共享电单车严禁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骑行,一人一车,骑行结束后,应按照规定将共享电单车有序停放在指定的停车点位,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文明你我,让骑行更美、更安全。
(马龙区城管局 汪芝波 崔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