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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发布“1”号林长令
发布日期:2022-04-14    来源:珠江网    浏览:1806

2022年4月13日,罗平县林长制领导小组印发了《罗平县总林长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命令》(罗总林长令〔2022〕1号)文件,确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真正做到挂其名、履其职、尽其责,对罗平县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工作作了具体的要求,对下一步林长制工作的推进指明了方向和目标,林长制从建立到推进出了第一步。

全面构建三级林长制机制。要求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照林长制实施方案,实现林长制制度体系建设、县乡村林长制工作机构和人员、县乡村三级林长和护林员责任区网格化落地上图等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位、专项经费保障到位、林长公示牌全面设置到位,全面推行林长制。

全力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求各级林长要求抓宣传、抓排查、抓整改、抓落实,全力防范森林火灾发生。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值班、值守工作,同时加快建立健全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防灭火物资储备,强化防灭火技能训练,不断提高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全力做好森林草原资源保护。要求履行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强化森林督查,严禁违法占用林地,禁止毁林毁湿开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实施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犯罪行为。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做好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提升林业灾害防控和预警处置能力。

全面推进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修复。全力完成全年营造林任务,推进落实全域范围内退耕还林、退耕还草、防护林体系建设、退化林修复等营造林工程,做好自然保护区、湿地、城镇面山、石漠化区域综合修复治理,调整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林草资源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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