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至12日,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四督查组到曲靖督导检查煤矿、危险化学品企业、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等安全生产工作。
督查组分为5个专项小组,先后来到曲靖师范学院学校餐厅、曲靖经开区燃气有限公司、云南通交物流有限公司等单位及企业,通过查看台账、实地检查、现场询问等方式,对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等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并针对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督促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向相关单位及企业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相关单位及企业限期完成整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依法依规严格处罚。
督查组要求,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不违规操作;要不断完善安防、报警等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确保设备有效发挥作用;要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针对危化品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安全生产要求,精准排查,彻底整治,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推动安全监管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
来源:曲靖市广播电视台 记者:钱东秀 沈海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