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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15日拘留+5000元罚款
发布日期:2022-01-06    来源:珠江网    浏览:2944

一口酒下去,驾驶员换来了吊销驾驶证+15日拘留+5000元罚款组合“套餐”。

2021年12月8日晚,罗平县公安局大水井派出所在辖区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夜查专项行动。20时许,在多依河收费站路口查缉点,一辆轻型自卸货车迎面驶来,执勤民警发出靠边停车手势。然而,货车却没有停下,并直直向执勤点冲来,执勤民警迅速避开,货车将查缉点设置的锥形桶碾压数个后,这才停下车来。民警上前检查,却闻到了驾驶员身上的酒精味,随即将驾驶员带到查缉点,并告之驾驶员碾压了锥形桶。驾驶员却说,没有看到锥形桶,也不知道碾压了锥形桶。随后,民警利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郑某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所驾货车属于营运机动车。经询问,驾驶员名叫郑某,现年43岁,家住罗平县大水井乡,在事实面前,郑某如实陈述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事实。

12月29日,郑某来到大水井派出所接受处罚,面对自己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的处罚时,驾驶员郑某悔不当初,后悔不该喝酒开车。目前,郑某已被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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