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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 发布日期:2022-03-01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4118

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强调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王宁讲话 王予波主持 石玉钢李江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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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记者 黄兴能 摄

  云南网讯(记者 杨猛 左超)2月28日,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省委书记王宁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予波主持,省委副书记石玉钢、省政协主席李江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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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书记王宁出席会议并讲话。记者 黄兴能 摄

  王宁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其深刻内涵,准确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准确把握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准确把握推动各民族为全面现代化共同奋斗的重要任务,正确把握民族工作中的重大关系,结合云南实际创造性抓好落实。

  王宁指出,云南是我国世居少数民族种类最多的省份,解决好民族问题、处理好民族关系,始终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事关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巩固的大事。既要总结成绩和经验,也要深刻认识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核心要义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基是民族团结、关键是发展进步、目标是示范引领,把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做好做细做扎实。要共筑思想根基,弘扬新时代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推动各民族文化美美与共,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加强现代文明教育,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共建美丽家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突出抓好产业和就业,提升民族地区对外开放水平,推进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推进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加快民族地区现代化发展步伐。要共守民族团结,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全域创建行动,增进各民族情感交流,构建互嵌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要共创善治良序,健全民族工作法规体系,加大普法力度,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增强民族事务治理能力。要共护边疆安宁,全面加强边境管控,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切实维护民族地区生态安全,守住民族领域安全底线。

  王宁强调,要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体现到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上,体现到维护民族团结的具体工作上,体现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建设成效上。要完善民族工作体制机制,凝聚工作合力。要加强干部培养和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懂民族政策、有民族感情、会做民族工作的干部队伍。要用好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切实抓实基层、打牢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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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予波主持。记者 黄兴能 摄

  王予波在主持会议时强调,要始终铭记“国之大者”,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踔厉奋发、真抓实干,努力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要强化思想引领,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要聚焦重点工作,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一项一项抓推进、抓落实。要扛牢压实责任,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构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新格局。要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不断提升工作科学性和精准性,推动新时代云南民族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邱江作会议总结,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各州(市)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