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官执行一波三折 涉千万元“僵尸案”终了结
“谢谢,衷心感谢。”1月21日,在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申请执行人张某为执行法官送上锦旗后还不断道谢。
2015年,张某与某燃化公司、杨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曲靖市中院,经审理法院判决由某燃化公司、杨某在规定日期内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134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某燃化公司、杨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偿还款项,张某遂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016年11月,曲靖市中院终结该案执行程序。
后被执行人某燃化公司、杨某分期偿还债务,截至2019年1月15日被执行人先后偿还了398万元,剩下本金902万元及利息未偿还。2020年3月5日,经张某申请,曲靖市中院再次将该案恢复执行。执行过程中,曲靖市中院查封了杨某在昆明的3套房产和1个车位后,双方当事人再次达成和解协议,曲靖市中院于2020年9月4日裁定该案终结执行。
2021年3月15日,张某向曲靖市中院申请再次恢复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曲靖市中院立即启动“一案双查”,同时,依法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之前查封的3套房产和1个车位进行价值评估,并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拍卖所得价款合计370余万元,扣除拍卖相关费用后剩余340余万元。因杨某女儿以对案涉房产享有共有权为由提出执行异议(已另案裁定驳回),此次拍卖共付给张某执行案款260万元。
执行中,曲靖市中院通过网络查控,查询到杨某在成都拥有1套房、2辆车,因疫情原因,执行干警通过委托当地法院对上述财产依法进行了查封。同时,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某燃化公司名下的某地块及其部分资金。
2021年12月2日,在确切掌握了杨某及某燃化公司所有情况后,执行干警通知某燃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即本案的被执行人杨某到法院进行财产申报,结果杨某财产申报与执行干警掌握的实际情况出入较大。因杨某不如实申报财产、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执行干警当即对杨某采取拘留十五日处罚,在进行核酸检测后,执行干警和法警于当晚8点多把杨某送至麒麟区拘留所。后在杨某写下悔过书和保证书后,执行干警提前对杨某解除了拘留。
2021年12月31日,支付先前法院冻结的450万元、杨某另案执行所得150万元、杨某女儿放弃对涉案房产拍卖所得81万余元三笔共计681万余元后,张某自愿放弃剩余借款利息。至此,在共计支付941万余元后,张某与某燃化公司、杨某的债务就此偿清,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
执行完毕,两位当事人握手言和。
“为了这个案子,我们事前做了很多工作,现在执行完毕了,双方当事人都比较满意,此案执行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说起这个案子,执行干警感触颇多。
本报记者 甘仕恩 通讯员 蒋应娟(甘仕恩 通讯员 蒋应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