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近日向该县钟屏街道纪工委反馈案件协审意见:“纪律责任是纪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法律责任,不能以刑事处罚代替纪律处分。请对案件进行补充调查,全面认定被审查人的错误事实。”
这是曲靖市探索“乡案协审、集中会审、质量评查”案件审理模式,锻造“铁案工程”的一个缩影。
乡案协审,主要是县级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对乡镇(街道)纪(工)委办理的复杂疑难案件进行“二次协助审理”,协审意见经县级纪委常委会讨论后及时反馈。曲靖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乡案协审可以解决基层办案力量薄弱、办案经验不足产生的“瑕疵”,保证案件定性准确、量纪恰当。
案件质量是办案的生命。曲靖市纪委监委以乡案协审为基础,同步推进疑难案件集中会审、案件质量评查,依托市县两级案审干部建立“集中会审人才库”,定期对全市重点案件进行集中会审,以案代训、以审促学,既保障案件审理质量,又提升案件审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审查调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集中会审过程中,曲靖市纪检监察机关还采取商请司法机关介入、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会审组等形式,对一些定性复杂、量纪较难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集中会审,问题大家查、意见大家提,对案件涉及的疑难杂症逐一对症寻方,把“疑难清单”变成“意见清单”,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反馈至案件承办部门进行补证或退查。
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质量评查作为重要抓手,扎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对市县两级报批的案件实行一案双评查,对县(市、区)纪委监委和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综合考核,促进案件审理规范有序。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曲靖市通过探索实践“乡案协审、集中会审、质量评查”的案件审理模式,促规范、纠偏差、补短板,有效提升办案人员纪法素养、履职能力,推动全市案件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出口关”,一体提升案件质量。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审理案件5130件5729人,给予党纪处分4688人,政务处分1127人,其中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313件35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