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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云南检察机关15家单位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 发布日期:2022-01-27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1561

原标题:点赞!云南检察机关15家单位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近日

最高检发布

关于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

“文明接待室”评选结果的通报

决定授予

350个单位的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其中

云南省检察机关

15家单位被授予

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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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文明窗口创建战略,深入推进控告申诉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最高检组织开展了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创建评比活动。经组织评选,决定授予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等350个检察院的控申检察部门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云南省共15家检察院

被授予

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他们是: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

通海县人民检察院

腾冲市人民检察院

永善县人民检察院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检察院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