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点赞!云南检察机关15家单位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近日
最高检发布
关于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
“文明接待室”评选结果的通报
决定授予
350个单位的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其中
云南省检察机关
15家单位被授予
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为进一步深化文明窗口创建战略,深入推进控告申诉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最高检组织开展了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创建评比活动。经组织评选,决定授予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等350个检察院的控申检察部门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云南省共15家检察院
被授予
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他们是: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
通海县人民检察院
腾冲市人民检察院
永善县人民检察院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检察院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