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会泽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某、李某某等五人团伙盗窃案,经县法院审理后分别判处八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吴某某曾因盗窃、持有假币罪被判刑两年,出狱后才两月就不思悔改重操旧业,于2021年4月短短18天之内,其伙同其女友李某某等5人在会泽县大桥、新街、大井、宝云等乡镇街道盗窃4桩,犯罪金额15000余元。
吴某某等人分工合作,一伙开车在村口等候接应,吴某某、李某某骑电动车进村寻找目标,专挑独自在家的农村老大爷、大娘下手。二人谎称自己是电力、电信、移动公司等工作人员,以买核桃、借袋子、挑木头等借口进入被害人家中,由李某某搭讪分散被害人的注意,吴某某乘机盗窃老人们存放在家中的现金。被害人平均年龄70岁其中年龄最大的75岁,被盗现金都是老人们平时省吃俭用辛苦积攒下的养老钱。
吴某某实施上述盗窃过程中,为避免被害人过早发现钱财被盗的情况,将事先准备的百元面值假币放在原处“偷梁换柱”。二人与外围等候的同伙汇合后,由陆某某等人换骑摩托车掩人耳目,吴某某、李某某换乘轿车逃离现场。等老人们感觉不对劲发现被盗后,这伙人早已逃之夭夭。
检察官提醒:老年人因年龄大、视力差、防范意识不强,更容易成为犯罪分子们盗窃、诈骗的对象。家庭成员应积极宣传防盗防骗知识,提醒老人们妥善保管财物,独自在家时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上门服务”,以免上当受骗。
(通讯员:李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