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网讯 2021年12月10日,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杨开宇一行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宣告送达我院作出的督促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6165920.9元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曲靖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2021年9月,曲靖市检察院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曲靖市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后,针对原国土部门可能存在未依法向房地产开发商足额收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情形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沟通协作,依法通过公益诉讼职能成功办理首例精准监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足额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案。
通过深入调查发现,2018年7月原曲靖市国土资源局出让涉案地块后,原曲靖市规划局在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由于容积率表述错误,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依法足额收缴,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也未通知原国土部门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足额收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在查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依法足额收缴的直接原因后,根据相关法律政策精确计算应当收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6165920.9元的精准监督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后,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即表示对我院提出的建议全部接受,承诺及时按照我院提出的建议制定措施严格落实。
(来源:曲靖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