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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纪委市监委关于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12-11    来源:珠江网    浏览:740

为推动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市纪委市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现将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曲靖市公安局原调研员尹大宝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和企业正常经营,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08年至2016年,尹大宝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说情打招呼、违规决策等方式,多次为他人在获取工程项目建设以及工程款拨付、煤矿经营转让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所送财物349.425万元,严重损害了曲靖的营商环境。2020年1月,尹大宝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7月,其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60万元。

        会泽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刘科兵为他人承揽工程项目,索要他人财物问题。2018年至2019年,刘科兵利用职务便利,为其弟刘某某承揽会泽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等多个工程项目提供帮助,并先后6次向其弟刘某某索要99万元,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曲靖的营商环境。2020年10月,刘科兵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1月,其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

        会泽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奎明为他人承揽工程项目,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5年至2018年,李奎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承揽工程项目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财物191.46万元,严重破坏工程项目招投标秩序,损害了曲靖的营商环境。2019年12月,李奎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6月,其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90万元。

        宣威市原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伟为他人承揽工程项目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06年至2019年,张伟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借用公司资质投标土地整治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现金人民币80万元、现金美元4000元。2019年12月,张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6月,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上述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是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收受索要他人财物谋取私利的典型,严重侵害了企业和群众利益,损害了曲靖营商环境,破坏了曲靖政治生态。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引以为鉴,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理念,切实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上率下、示范带动,争做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者、实践者、推动者,做到依法办事、秉公用权、廉洁自律、改进作风、为民服务。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目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破解为企业服务、为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痛点”,用良好的营商“软”环境培育全市经济发展“硬”实力,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紧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以及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通报曝光;要紧盯在政商交往中“亲而不清”“清而不亲”等问题,严查快办利益输送、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努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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