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民自己商定的规矩简单明了,很接地气,大家都愿意遵守。”曲靖市马龙区纳章镇竹园村委会水凹村群众对修改后的村规民约表示赞同。
今年以来,马龙区围绕清廉村居建设,加强指导督促各村组及时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引导廉洁乡风,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规范乡村“微权力”运行,助推清廉村居建设。
此次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坚持民主性和实用性为原则,由各村通过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充分结合本村的自然历史状况、风俗习惯、群众的文化素质等方面因素,反复征求村民意见和建议,达成共识后共同约定。制定后报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进行审定,确保村规民约内容符合村情民意,制定和修改符合程序。对村规民约进行法治审核过程中,重点核查惩戒措施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不得滥用处罚,避免以罚代教。新修改的村规民约在语言形式上由过去的“文件式”转变为“口语式”,将过去放在“柜子里”的内容贴到“公开栏”里,将村干部和村民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规定得明明白白;将村里支持什么、反对什么、提倡什么规定得清清楚楚,让村民看得懂、记得住、好执行。
同时,选聘思想素质好、群众威信高、办事公道、管理能力强的村民为乡贤,共同负责检查落实村规民约的执行情况。通过加强村民培训教育,提高遵守村规民约的思想认识,通过奖惩等多种方式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互相监督的浓厚氛围,确保制定出的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人人有责、人人遵守。
“村规民约中划定的廉洁约定对于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起到很好的助推作用,有利于打造廉洁乡风、淳朴民风,提高农村党员群众的思想意识,有效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马龙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讯员 邱东 李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