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曲靖市纪检监察干部在陆良县活水乡雨麦红村的万寿菊田间,向群众了解惠农补贴发放情况。(王勇 摄)
曲靖市是云南省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历史上贫困面广、脱贫难度大。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加强政治监督,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保障脱贫攻坚使命担当
把政治监督作为首要任务,强化政治担当,坚持高位推动,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强化政治担当,将监督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推动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监督,紧紧围绕“六稳”“六保”部署要求,及时将各级各部门履职、扶贫产业复工复产达产、贫困劳动力返岗就业等纳入监督重点,坚决纠治因疫情产生的“等”“慢”思想,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高位推动,将各级党委(党组)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评价、党委(党组)书记向上级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重要内容,层层压实责任。深入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有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
坚持闻令而动,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践行“两个维护”的生动实践,紧盯政策落地、责任落实、工作作风等方面,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933件。深入开展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聚焦民生资金、教育医疗、低保养老等领域,坚决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1287起,处理3303人。
狠抓问题整改,统筹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赴云南及赴会泽等4县调研督导和各级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精准调查处置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深化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主要领导直接阅示、直接批办、直接交办、直接督办。
聚焦监督首责,以高质量监督保障脱贫攻坚实效
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为主导,“互联网+监督”“新乡贤、民情观察员+监督”“群众代表+监督”为补充,构筑全方位立体式监督网络。
依托“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机制,对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深入探索“互联网+监督”,扎实开展党员干部涉权事项公开试点,累计发现和纠正问题3000余个,追缴资金1000余万元。探索乡贤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建立健全民情观察员制度,实践吸收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核查制度。成立专项监督工作组,督促各行业部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全力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支持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推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等工作。
配合省纪委省监委对宣威、会泽开展蹲点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34个。整合发改、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力量,聚焦扶贫资金项目落实、扶贫开发公司运行、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对9个县(市、区)、11个市直脱贫攻坚主责部门开展综合监督检查,通过直接进村入户、发现问题、综合研判,倒查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监管落实情况,共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17个,对1个单位、30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坚持市县巡察一盘棋,完善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探索实践“互派式”“滚动式”“全员式”“助攻式”交叉巡察模式,紧盯基层党组织政治责任,聚焦党的惠农利民政策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组织9个县(市、区)和曲靖经开区开展5轮交叉巡察,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积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紧盯脱贫攻坚组织领导、政策执行、资金监管等方面深入查找并推动解决问题。深入推进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采取巡市县单位延村、巡乡带村、直接巡村等方式,全力推动巡察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实现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
严肃追责问责,持续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以靠前监督、精准监督持续防范和纠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坚持“零容忍”,对贪污挪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快查快处、严查严处。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深挖细查、严惩不贷。坚决纠正落实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问题,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以及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对脱贫攻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既追究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也追究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对失职失责的单位、个人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努力实现以执纪问责促作风转变,以作风攻坚推动脱贫攻坚。
紧盯扶贫资金管理、项目实施、政策落实等重点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综合运用对点深挖、同步介入、领导包案、提级办理等方式,把扫黑除恶和基层“拍蝇”相结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77件,党纪政务处分432人,移送司法机关82人。
做实“通篇文章”,提升案件查办“附加值”
深化以案促改,压紧压实案发单位、地区以案促改主体责任,确保取得整治实效。
强化警示教育,依托曲靖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警示案例选编、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教育大会等载体,打造扶贫领域警示教育体系,丰富教育形式,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选取近年查处的典型案件,编印《典型案件警示录》,拍摄《正风反腐在珠源》系列反腐警示教育片,通报扶贫领域典型问题214批490个问题1112人,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
突出以案促改,对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实行案件通报、查摆剖析、警示教育、整改建制、回访督促“一案五必须”机制,努力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净化一方的警示教育效果。向案发地区、单位发出扶贫领域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和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有关地区、部门及行业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推动系统治理、行业治理、专项治理深度融合,全面巩固提升脱贫质量。
注重标本兼治,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切实落实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乡、乡干部包村、党员干部帮扶到人的“三包一帮”责任制,精准预警、靶向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