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下午,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专题研究曲靖市城区犬只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由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树锋同志主持,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市人大常委对全市贯彻落实《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关于养犬管理落实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肯定了相关职能部门养犬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同时指出了在贯彻实施《条例》养犬管理工作方面还存在职能部门作用发挥不足、宣传教育不够深入、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未建立、配套设施不够完善、执法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养犬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就下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条例》养犬管理相关条款贯彻落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养犬管理工作作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依法治市的重要内容,广泛宣传普及文明养犬和狂犬病防控知识,引导教育养犬人养成文明养犬的良好习惯,有效增强群众的文明行为意识和法治意识,提升公民文明素质。二是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对养犬管理落实情况专题询问提出的违规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流浪犬收容不彻底、遛狗不牵绳不清理粪便、犬只免疫和办证没有全覆盖等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细化管理措施,确保犬只管理工作依法有力有序推进。三是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形成贯彻实施合力,形成齐抓共管、共建共治良好局面,全面提高市民文明养犬意识和提升曲靖文明城市形象。
通讯员:查成鹏 吴雨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