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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区常态管理不放松 狠抓市容市貌促提升
发布日期:2021-09-01    来源:珠江网    浏览:230

8月30日晚,马龙区城管局巡逻至文化路段时,在一商户店面门口发现很多垃圾、烟头,经过仔细询问得知是该商户门面装修产生,随之该局根据《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五十四条第七款规定,对当事人李某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500元的行政处罚,李某也认识到自身错误,接受教育处罚及时把垃圾、烟头清理干净。

为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严格落实《曲靖市马龙区深入推进市民文明素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关于开展市民不文明行为“八整治一曝光”行动的通知》。今年以来,马龙区城管局多措并举狠抓市容市貌促提升。

加强门头牌匾管理不放松。严把门头牌匾审批关,根据《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曲靖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区城管局严格实行“一店一招、一店一牌、一建一审批”原则,按照审批流程,提交相关材料,通过现场查验是否与规划设计相符,同时加大商户在设置过程中的监管力度,要求其文明施工禁止装修垃圾随意抛弃在人行道。

加强“门前五包”管理不放松。积极引导商户认真落实“门前五包”制度,做好门前的环境卫生、美化及社会秩序的维护工作,加大对各类违规行为和不文明行为的说服教育,严管重罚,以罚促管、以管促好。

加强非法小广告清理不放松。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及时清除龙泉路、滨河南北路等重要路段各类野广告及私设的小广告,严查各类违规宣传行为。

加强重点管理不放松。采取集中执法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继续实行“当日巡查、当日整改”机制,加大对城区范围内飞线充电、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泼乱倒等不文明行为的整治力度,并建立长效常态化管理模式。同时,区城管局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正面宣传力度,集中曝光屡教不改的占道经营和其他不文明行为,引导社会群众共同参与城市管理。

     (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汪芝波15987417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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