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云南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曲靖市纪委监委对曲靖市土地储备中心原主任高吉耀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吉耀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节严重,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曲靖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曲靖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高吉耀开除党籍处分;经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高吉耀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