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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零容忍”
  • 发布日期:2021-08-12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2264

近日,马龙区城管局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位于马龙区建材城旁公共区域乱倒垃圾行为,该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走访及监控查找,通过多方查找到一辆蓝牌货车装载着大量粉尘物类垃圾驶入建材城内,并于当晚19时48分驶出,经过多方取证,该局联系到车辆驾驶员,驾驶员高某承认在公共区域乱倒垃圾行为,根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规定,区城管局对此次私自乱倒垃圾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法责令其清理乱倒的垃圾,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高某将随意倾倒的渣土等垃圾清理干净,也认识到自身的错误。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乱倒垃圾及建筑垃圾管理,区城管局规划选址建筑垃圾堆放点,制定《马龙区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建筑垃圾乱堆乱倒专项整治中队,对未申报垃圾产生量和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的、未经核准或超出核准范围处置建筑垃圾、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以来,该局查处各类未经核准擅自处置、随意倾倒垃圾及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80余起。

以此同时区城管局抓好在建工地源头管控,加强日查夜巡,严格排查运输车辆车容车貌,做到车辆冲洗到位、平车装载,切实杜绝带泥上路、遗撒等违规清运行为。对个人及商户装修改建产生建筑垃圾的,加强事前监管,主动上门告知拉运标准、倾卸地点、如何密闭等信息,防止运输过程中沿途抛撒。组织人员对城区周边违规倾倒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并利用土方对残余部分进行覆盖,清理完毕后,树立“禁止倾倒建筑垃圾”标识牌,防止乱倒偷倒垃圾及建筑垃圾现象再发生。

在此,区城管局提醒市民:应自觉将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的垃圾收纳场,不能图方便违规偷倒乱倒垃圾污染了城市环境,对于偷到垃圾行为一经发现,严惩不贷。

(通讯员:汪芝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