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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民营企业负责人送锦旗到曲靖市检察院 点赞检察机关护航民企发展
发布日期:2021-06-28    来源:珠江网    浏览:483

珠江网讯(通讯员 张志敏)2021年6月25日,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大门口来了几位民营企业负责人,手里拿着“保驾护航 民营企业的坚强后盾”的锦旗,说是要感谢依法为企业排忧解难的检察官。经了解得知,今年3月,云南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申请,请求监督某县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撤回网上公示文书。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受理该申请后,启动上下联动机制,与属地县院共同办理此案。

经查,该公司因存在拖欠工人工资的行为,被某县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12月3日责令依法支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因该公司未及时支付,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1月8日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1年1月14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认定某公司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存在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的违法行为,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后,某公司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某公司在缴纳罚款后,认为该公司已经缴纳了罚款,但其接受行政处罚的信息公示在网上,对该公司的信用造成了不能正常投标的影响,于是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经检察人员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及涉事公司调查、审查后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是涉事公司的信用修复问题。

结合案件存在的具体问题,两级检察机关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多次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会商,并就该案的争议问题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共同商讨,最终形成共识。涉事公司同意放弃其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诉求。行政机关认为涉事公司在被处罚后,能及时支付工人劳动报酬并主动缴纳了罚款,决定对公司进行信用修复,涉事公司得以正常经营。

  本案成功化解了民营企业与行政机关的矛盾纠纷。既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权威,又保障了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真正实现了双赢共赢,为曲靖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检察机关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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