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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麒麟一旅行社无证经营被查处
  • 发布日期:2021-06-04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1797

2021年3月,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收到上级关于核查有关网站主体资质的函,执法人员立即对有关网站进行了远程勘验,发现云南皓喆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互联网发布旅游招徕、咨询等信息。经过调查核实,发布旅游招徕、咨询信息的网站主办单位为云南皓喆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但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云南皓喆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未经许可开展旅行社经营业务的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云南皓喆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做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对主要责任人即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做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该行政处罚信息同步在信用中国(云南曲靖)、麒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曲靖市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等进行公示。

目前,旅游市场经营乱象一定程度存在,严重损害了曲靖乃至云南的旅游形象。接下来,我局将持续开展旅游市场整治,严厉查处无证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旅行社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不履行合同义务,擅自变更行程,胁迫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净化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广大旅游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守住法律底线,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共同维护云南健康、文明的旅游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