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网讯(记者 王吉飞 通讯员顾颖)5月18日—19日,曲靖市检察院邀请驻曲的部分全国、省、市、县四级人大代表和省、市、县三级政协委员到会泽县就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行视察。
在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卫国等领导陪同下,视察组深入会泽黑颈鹤自然保护区,视察了宣教中心、科普画廊、生态修复基地和监测中心,零距离感受检察机关为生物多样性建设和野生动物保护所做的努力,积极为检察工作献诤言、出良策、支实招。
云南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处长江上游,金沙江的支流牛栏江流域,位于滇东北地区曲靖市北部的会泽县。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由大桥片区和长海子片区二个片区组成。主要保护对象为黑颈鹤及其越冬栖息地的湿地的生态环境,属于野生生物类型自然保护区。1990年建立了会泽县黑颈鹤自然保护区;1994年晋升为省级黑颈鹤自然保护区;2006年2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列入《中国重要湿地名录》。
当天,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示范基地、巡回检察室揭牌仪式引起了代表、委员的关注。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湿地保护体制与机制建设,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助推曲靖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经与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进行实地调研后,并按程序报上级批准同意,决定在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合作共建“曲靖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基地”,由会泽县人民检察院在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巡回检察室。通过“基地+检察室”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一念成水,相思成湖。”漫步在保护区内,一派湿地的别致风情扑面而来,代表、委员们仔细观察保护区的各处环境和保护设施,水面不时有水鸟飞过,感受这片纯净和谐的自然生态背后的那抹“检察蓝”。
“检察官在日常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是如何进行取证和固定证据的?挂牌成立的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示范基地、巡回检察室如何发挥职能?”一名人大代表问道。陪同视察的曲靖市检察院领导鲍顺林马上回答,曲靖市检察机关将以基地和巡回检察室为纽带,推动会泽鹤管局、相关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保护的协调机制,促使多部门形成保护合力。在损害结果发生地生态环境损害无法修复或者无法完全修复时,将该基地作为曲靖市范围内被追究法律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履行补植复绿、劳役代偿、替代修复等公益诉讼生态保护修复的指定地点。通过以案释法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起到办理一案,警示一方的预防作用。
5月19日,代表委员还视察了会泽县人民检察院,听取了会泽检察院基本情况、党建、检察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实地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管室、党建活动室等场所。
两天时间里,代表们进机关、上高山、下乡村,连日奔波,听“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检察故事,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果。在视察结束后,更以真知灼见为检察鼓劲、建言献策。
全国人大代表袁海波表示:会泽县人民检察院会泽黑颈鹤国家自然保护区巡回检察室揭牌,通过“基地+检察室”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多样性关系我们人类福祉,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呼吁大家携手共同保护好黑颈鹤,充分发挥诉讼基地与检察室作用,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保护好黑颈鹤栖息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调统一,共建繁荣、清洁、美丽的中国贡献曲靖检察力量。通过本次活动,让我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了更多的的认识了解,作为一名代表,在平时生活中也将一如既往的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一点建议: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典型案例宣传,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更好的激发人民群众提供案件线索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制意识。
市人大代表张宏表示,在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中,市检察院、会泽县和市直有关部门主动作为,努力破解一些体制机制问题,特别是提供了一些法治的探索和保障,彰显了担当作为,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建议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保护的体制机制,不断总结提升推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强化法治建设,为更好地保护提供有力地法治保障。要注重保护区内设施设备建设,解决好保护区内土住居民的生产生活问题,特别是做好面源污染治理,做好截污和污水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