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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云南9个“绿色食品”加工项目拟获奖补逾千万元
  • 发布日期:2021-05-19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1281

近日,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2020年绿色食品加工业龙头企业投资奖补政策拟支持项目名单的公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相关政策要求,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审核,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5月14日)起7个工作日。

公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名单中企业项目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实名反馈。

电话:0871-63513028、0871-6364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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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绿色食品加工业龙头企业投资奖补政策拟支持项目名单

云南省绿色食品加工业龙头企业投资项目奖补资金的申报条件是什么?支持对象、范围有哪些?

一、支持对象

在云南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投资项目服务于云南茶叶、花卉、水果、蔬菜、坚果、中药材、肉牛、咖啡等重点产业,符合绿色有机农产品、食品发展方向的企业。

二、支持范围

企业从事绿色食品生产加工,新增厂房等建筑物、生产设备设施、技术改造设备设施及科研、环保、质量控制设备设施投入等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土地)投资。

三、支持标准

对企业新增符合支持范围的资产性投资,投资金额5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人民币,按照5%给予一次性奖补;投资金额10亿元人民币(含)以上,按10%给予一次性奖补。

四、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报的项目符合云南省加工业布局规划,且手续完备、资金来源落实,已开工建设或竣工投产。

(二)企业经营行为合法合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在产品安全、企业诚信、缴纳税收、环境保护、金融监管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三)企业具备绿色有机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条件和能力。

(四)企业申请的项目符合资金支持范围,申请企业与资金使用企业必须一致。

(五)获得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的企业,企业注册地和项目建设地5年内发生变更的,收回投资奖补资金。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予受理其申报:

1.生态环保不达标的;

2.项目无合法性批准文件、无合法用地手续、项目未开工或开工项目停建、缓建的。

五、申报时间

绿色食品加工业龙头企业投资奖补项目每年分两期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至31日和9月1日至30日。

六、资金拨付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交的审核通过企业(项目),省财政厅组织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土地)投资进行复核,经复核无误的,由省财政厅在5个工作日内将奖补资金直接拨付至相关企业(单位),并在下达资金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奖补单位、项目名称、企业新增投资额、奖补比例、奖补金额、复核机构名称、绩效目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