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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拟调整
发布日期:2021-05-18    来源:珠江网    浏览:1717

原标题:省级公立医疗机构 医疗服务价格拟调整 拟调增项目1113项 平均增幅36.4% 拟调减项目187项 平均降幅20.1%

  5月31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召开云南省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15日,省发展和改革委在官网上公布了《云南省2021年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云南省2021年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项目价格》等文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调整方案》中称,本次拟调整项目数共1300项,平均调增幅度28.25%。其中,拟调增项目1113项,平均增幅36.4%;拟调减项目187项,平均降幅20.1%。

  数读

《调整方案》中明确

本次拟调整项目数共1300项

平均调增幅度28.25%

拟调增项目1113项

平均增幅36.4%

拟调减项目187项

平均降幅20.1%

  分别为:综合医疗服务类40项;医技诊疗类29项(病理检查21项,放射治疗8项);临床诊疗类979项(临床各系统诊疗211项,经血管介入诊疗30项,手术治疗699项,物理治疗与康复39项);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65项;医学影像16项;超声检查9项;核医学类16项;放射治疗4项;检验类138项;血型与配血2项;病理检查2项。

  《项目价格》拟调整项目

  拟调增项目包括:重症监护一类二类三类收费价格,由每小时6元调整为每小时8元;动脉注射器采血一类二类三类收费价格,由每次6元调整为每次9元;洗胃的价格,由每次30元调整为每次60元;脱氧核糖核酸(DNA)测序一类二类三类价格,由每次150元调整为每次210元;永久起搏器安置术,一类价格由每次1000元调整为每次1300元,二类价格由每次850元调整为每次1105元,三类价格由每次750元调整为每次975元;妇科晚期恶性肿瘤减瘤术,一类价格由每次1000元调整为每次1400元,二类价格由每次850元调整为每次1190元,三类价格由每次750元调整为每次1050元等。

  拟调减项目包括:10×12寸(感绿片)一类二类三类收费价格,由每片30元调整为每片24元;磁共振平扫 (≥0.5T,≤1T)一类二类三类收费价格,由每次400元调整为每次320元;伽玛刀治疗(一个靶点),一类价格由每个疗程14000元调整为每个疗程11200元,二类价格由每个疗程12600元调整为每个疗程10080元,三类价格由每个疗程11200元调整为8960元等。

  缘由

  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亟待调整

  《云南省2021年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说明》中提到,根据《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 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79号)文件要求,医疗服务价格应根据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社会平均工资及医药卫生费用、医疗服务成本变化指标等,按照体现价值、补偿成本的原则对价格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部分项目价格和价值严重偏离、不符合比价关系的项目,应及时进行调整。

  据了解,我省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共5700余项,期间进行了约1400余项局部调整,其余大部分项目执行2005年制定的价格,至今已有16年。2005年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医疗服务内容和项目成本等均发生了较大变化,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亟须调整。

  2018年以来,国家组织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不断降低。截至目前,我省共组织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落地,采取跨省联盟、州市联盟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共14批,预计可节约采购资金30亿元(节约医保资金约17亿元,减轻群众用药负担约13亿元)。随着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进入常态化,更多的药品耗材将纳入国家和省级集中带量范围,群众用药负担将持续减轻。通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也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部分空间。

  调整

  针灸、推拿、正骨等疗法

  将调整价格体现劳务价值

  《说明》中提到,此次价格调整的政策依据是《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改革任务分工的通知》,通知要求,针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医疗服务价格补偿不到位,部分体现儿科、中医诊疗技术及中医传承特色、手术等医务人员劳务技术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偏低等问题,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制定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力争2020年底前使我省医疗服务价格达到西部平均水平。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也明确,要加大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力度,合理调整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一步体现针灸、推拿、正骨等中医药特色疗法的技术劳务价值。

  《说明》中提到,调价项目的确定,是优先选择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手术、治疗等项目,兼顾中医、特色专科医疗服务项目,所选项目为公立医疗机构广泛、普遍开展和学科代表性的项目(明确了手术类项目年服务例数50例以上,非手术类项目年服务例数100例以上作为项目遴选标准)。

  重点梳理2005年以来未调价及因取消药品加成部分项目调整后未理顺比价关系、价格关系不合理的项目,或因发展需求变化导致成本和价值严重偏离、矛盾突出的医疗服务价格。在拟调整的1300项医疗服务项目中,50%属于技术难度或风险较高的手术类项目;26%属于专科类项目,含妇产儿、口腔、精神、心血管、肿瘤、中医8个专科医院专科特色项目;86%(1112项)为2005年以来首次调价的项目;17%(230项)属理顺比价关系的项目。

  幅度

  向高技术高风险高难度的

  手术类项目倾斜

  调价方式和幅度是以2018年—2020年省级医疗机构相关数据为基础,逐项对调价项目进行成本调查分析。同时,参考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地区生产总值、社会平均工资,以及医疗服务成本变化、医保基金可支付月数或患者个人自付水平等指标,并考虑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和集中带量采购腾出的空间,坚持“小步快跑、逐步到位”的原则,确定调价幅度。

  调价幅度向高技术、高风险、高难度的手术类项目倾斜,将部分主要依靠设备,成本趋于下降的项目纳入降价范围。

  此外,收集汇总全国相关省市项目价格,主要参考四川、贵州、广西等周边省(区)市价格进行价格比较,保持经济和医疗条件相近区域价格衔接。调价前,选取内涵相近的医疗服务项目同相邻的四川、贵州、广西进行比较,有69.47%的项目低于三省价格,价格水平总体低于三省平均水平,差距较大的达60%。调价后,价格水平和贵州相近,低于四川约20%,略高于广西。手术、综合医疗服务及中医类项目价格增加明显,60%的项目达到三省平均价格水平。同重庆、浙江、上海等省(市)相比较,调价后平均价格水平同重庆相近,低于浙江省约33%,低于上海市约37%。

  调整后

  预计全省医保基金

  每年将多支出约2亿元

  《说明》也对经济社会影响进行了分析。省医保局分别就调价后对医保基金运行、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影响进行了专题分析。

  对医保基金的影响方面,按照调整后价格,省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预计年度多支付1300万元,相比调整前可支付月数减少0.1个月。昆明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预计年度多支付1亿元,价格调整在基金可承受范围内。统筹考虑省级医疗机构承担的州市医保患者等因素,价格调整后,预计全省医保基金每年将多支出约2亿元。以目前的基金节余情况看,属基金可承受范围。

  对患者负担的影响方面,此次调整的项目以手术等技术劳务项目为主,调整实施后,以2020年服务例数测算,省级医疗机构预计每年诊疗总费用增加约3.1亿元,按照现行医保支付比例计,其中医保基金可承担约2.4亿元,患者自付部分费用增加约0.7亿元。经初步测算,通过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省级医疗机构医保基金结余约3亿元,患者自付的部分基本由药品和耗材降价节余费用中负担,综合考虑药品耗材降价和医疗服务项目调价增加的医疗费用,达到了患者总体医疗费用不增加的调价预期。

  对医疗机构来说,长期以来,我省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偏低,比价关系不合理,价格和价值背离,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医疗新技术的开展,制约了医疗机构发展。通过价格调整,逐步建立合理的价格区间,疏导长期以来积累的价格矛盾,有利于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和医疗资源合理配置,不断提高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记者 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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