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建于1958年的独木水库,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为主,兼顾防洪、供水等综合利用的大(二)型水库,2003年7月颁布的《云南省曲靖独木水库保护条例》,明确独木水库作为城市饮用水源地予以保护,但独木水库又是一座煤层上的水库,库区矿产资源开发和农业面源污染,给水库水质带来了较大影响。为早日让独木水库“由备转正”,向曲靖城区供水,曲靖市痛定思痛,抓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契机,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下大力气解决独木水库周边生态环境问题,推动独木水库水质不断改善、稳定达标。2021年3月,独木水库实现“由备转正”,正式向曲靖中心城区供生活用水。
综合施策 标本兼治 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
独木水库库区是曲靖市麒麟区主要产煤区之一,历史上煤矿最多时达51对。曲靖市对照中央督察组反馈的问题,以改善独木水库水质为目标,综合施策,持续推进库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有力推动了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8年以来,累计30个月的监测结果显示,独木水库大坝处27个月水质为I类、3个月为II类,稳定达到饮用水源标准。2021年3月28日,独木水库至潇湘水库抗旱应急联通工程完工,实现日调水10万立方米至潇湘水库,曲靖中心城区用水安全得到保障。
曲靖市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根据独木水库保护区内现有煤矿的产能规模和实际情况,科学研究制定具体处置方案和工作措施,积极稳妥解决和处置保护区内的煤矿问题,分类推进煤矿关闭退出工作,保护区内拟保留的23对煤矿全部有序关闭退出,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同时,炸毁封填私挖滥采井口15000余个,深度爆破封堵废弃煤井49口,关闭1个火电厂、2个焦化厂、2家煤矸石砖厂、4个洗煤厂、6家养殖场,取缔了15个煤货场,整治煤矸石堆放场2个。
实施径流区集镇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新建垃圾填埋场10个、垃圾房126个、日处理5吨垃圾热解炉1座、日处理60吨生物膜污水处理站1座、生态湿地2个,购置垃圾清运车15辆,关闭养殖场6家。完成库区各类水利工程125件,新建小型拦污坝7道。强化道路运输治理,在径流区范围内实现全路段全覆盖运输,加大道路清扫和酒水频次,有效减少了扬尘污染。
大力实施退耕还林、植被恢复、生态治理、新能源推广、水土流失治理等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全面修复库区生态系统功能。在库区周边植树造林10000余亩,库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0%,水土流失、围库垦殖现象得到遏制。2021年还将在阿基红小河上建设数道滚水坝和30余亩生态湿地,控制和改善污水渗出区将达500余亩。
强化监管 巩固成效 筑牢水源地安全屏障
曲靖市坚持污染治理和执法监管两手抓、两手硬,不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创新监管手段,从严执行《云南省曲靖独木水库保护条例》,进一步筑牢了水源地安全屏障。建立了独木水库专门管理机构,不断调整充实执法队伍,完善执法工作机制,麒麟区、富源县、罗平县建立交叉执法检查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交叉执法检查,及时查处破坏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的违法行为。2016年以来,累计查处违法行为54件。
科学制定《独木水库环境监测工作计划》和《环境监测业务工作目标责任制》,有序推进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按月对独木水库开展水质监测。同时,对阿楚克小河、阿基洪小河等独木水库周边水体开展监测,及时准确掌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为水源区管理和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在完善《曲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按照一库一策要求,制定《独木水库跨区域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得到及时安全处置。
在独木水库周边村、镇等重点区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居民自觉、自愿保护水库的意识。
统筹兼顾 调整结构 推动库区转型发展
针对独木水库周边因关闭退出煤矿和企业影响居民就业的问题,有关县(区)大力推进产业转型,积极培育和提升特色支柱产业,建设农业生产基地,推动辣椒、草莓、芦笋等产业实现规模化发展,带动群众就近就业。开发打造麒麟区克依黑4A级风景区、撒雾嘎万亩草山等精品旅游线路,带动库区移民增收致富。加大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输出帮扶力度,推动劳动力有序转移输出。加快库区社会事业发展,全面实施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工程,先后建成了马场大桥、新土公路和牙水公路,硬化了25个村民小组294公里村内道路,建设团庆、禾草必、偏坡、阿楚克等一批新村庄,逐步解决库区采煤沉陷区群众安居宜居难题;建成村组活动场所13个,改扩建和整体搬迁中小学5所、卫生所4个。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库区441户143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如期脱贫。
下一步工作中,曲靖市将继续加大独木水库保护力度,稳步推进生态恢复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坚决筑牢独木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屏障,为建设云南副中心城市提供充足的水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