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曲靖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交办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如下:
一、总体进展情况
曲靖市于2016年6月、2018年6月先后接受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督察。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涉及反馈问题29个,交办投诉举报件150件;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涉及反馈问题13个,发现突出环境问题20个,交办投诉举报件211件。
2020年以来新增完成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6个(分别为关于城乡环境基础设施不配套、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自然保护区内省级发证采矿权未明确退出方案、水环境保护目标未如期实现、牛栏江流域村庄未建设污水深度处理设施、曲靖市土壤重金属超标率较高的问题),29个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已于2020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整改,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29个问题全部通过市级验收,所交办的150件投诉举报件全部办结并完成整改和通过市级验收。
2020年1至10月累计新增完成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4个(分别为关于自然保护区25处违法违规设施或建筑没有完成整改、云南省有色金属行业发展粗放及污染严重、对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办理不到位、中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未落实问题)、发现突出环境问题1个(关于陆良县西桥工业园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项目实施缓慢及推进不力问题)及投诉举报件24件,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13个反馈问题、20个发现突出环境问题、211件投诉举报件均已于2020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整改,截至2020年12月31日,13个反馈问题、20个发现突出环境问题、211件投诉举报件均通过市级验收。
二、组织部署情况
曲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74次作出批示(2020年18次),对切实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验收、加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及三磷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级出台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重要文件41份(2020年8份)。曲靖市委、市政府领导先后74次深入现场检查调研(2020年26次),市委、政府领导先后65次检查督办(2020年9次),市委、市政府督查室10次检查督办(2020年2次),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27次检查督办(2020年85次),推动解决交办举报案件整改不彻底、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设施建筑、中小水电清理整改、有色金属行业发展粗放等重点难点问题。
三、推进落实情况
2016年以来,曲靖市累计先后149次(2020年49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市政府专题会等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共对76个案件的25个单位、311人次进行了问责和责任追究。2020年4-6月市政府组织五个专项督查对10个县(市、区)和10家市直牵头整改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项督查,促进了环保督察交办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2020年7月,市人民政府召开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交办专题会,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级环保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逾期、未验收、正在整改三类问题清单和2019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进行通报和现场交办;2020年8月,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级环保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向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再次安排部署及进行业务工作培训;2020年9月,制发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函〔2020〕90号)文件,明确了环保督察反馈交办问题的整改验收销号方式及程序,采取市级领导“挂片包案”和“完成一项、申请一项、销号一项”方式,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共组建10个市级验收组,开展反馈交办问题的验收工作,压实市级包保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县(市、区)属地、市级验收组责任;另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挂片包案领导、10个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17家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办局负责人印发了提醒函进行提醒;2020年10月,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未按时间进度推进落实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宣威市、富源县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及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13家市直单位负责人印发了提醒函进行再次提醒,督促推动环保督察反馈交办问题加速整改,确保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交办的423个问题于2020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交办的423个问题全部通过市级验收。
四、下步工作安排
谨防整改落实反弹。继续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和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坚持工作力度不减,措施手段更硬,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中每一项措施要求,切实强化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谨防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出现反弹,巩固提升已完成整改问题成果,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交办问题的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做好省级抽查核实准备迎接工作。严格对照验收标准和程序,对已完成整改验收问题,从台账资料是否完整规范、问题整改是否到位、环境违法行为是否查处到位、责任追究是否到位、信息公开是否到位、受影响群众是否认可、验收是否遵从标准和程序等进行再次梳理核实,规范验收档案,归档编制所有反馈交办问题的整改及验收销号材料,及时上报省督察办备案,认真做好省级组织抽查核实的准备迎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