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曲靖市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1.李永宾,中共党员,师宗县大同街道石碑社区小官庄村村民,2021年3月14日21时4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2.杨成华,中共党员,沾益区菱角乡中心学校工会主席,2021年3月16日20时3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3.魏金海,中共党员,会泽县金钟街道石鼓村委会阿娜姑村村民,2021年3月21日21时24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曲靖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