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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挂牌!师宗县成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筑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体系
发布日期:2021-03-25    来源:珠江网    浏览: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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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云南省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方案》,在师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师宗县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教育及妇女儿童工作的副县长和县检察院检察长任副组长、20余家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师宗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在县检察院。

2021年3月19日,师宗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揭牌仪式在师宗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并召开了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及师宗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韩寅燕参加揭牌仪式和会议并讲话。

揭牌仪式和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文慧主持,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共3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委副书记、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韩寅燕强调指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与希望,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安宁,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影响久远。会议对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意义。各成员单位要把关爱未成年人作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抓紧抓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突出“保护”和“预防”,切实把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作为“良心工程”来积极推进。二是各成员单位要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加强本单位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推动。按照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师宗县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方案》依法充分履职,做好维权、办案、监督、预防等各项工作,凝聚起工作合力。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县委、县政府将通过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把各成员单位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情况纳入考核,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结合单位职责细化任务清单,推动责任落实。

会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祝磊介绍了《云南省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方案》出台的背景、意义,以及近年来师宗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断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相关工作情况,并对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提出工作建议。

会后, 参会人员参观了师宗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杜鹃花”工作室,充分肯定了“杜鹃花”工作室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有效发挥了在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帮教、未成年被害人询问及心理疏导、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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