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是巡察组的同志吗?我有事情要向你们反映!”临近下班的时候,一位面带愁容的老大爷来到了我们巡察组办公室。
“大爹,什么事情您慢慢说。”我连忙倒好一杯水递给老大爷,“您是哪个村的?您要反映的是什么事?”
“我家退耕还林补助款2019年才收到1560元,还不到往年的一半,其余的钱不知道去了哪里。”
原来,大爷名叫何连玉,家住曲靖市宣威市双河乡白所村。2016年,他家退耕还林9.7亩,按照相关政策要进行三年退耕还林补偿,第一年每亩补偿500元、第二年每亩补偿300元、第三年每亩补偿400元。2019年应补偿3840元,但何大爷只收到了1560元,差2280元一直没有音信。
说着,何大爷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存折,上面显示前两年他一共收入补偿款7680元,而2019年确实只收到1560元。“补偿款都是打到这个本上,怎么会少了?”
难道有人动了何大爷的补偿款?巡察组当晚召开会议,就何大爷反映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制定核实工作方案。
第二天一早,我们来到双河乡林业站了解情况。在乡林业站我们找到发放补偿款的花名册,显示何大爷的退耕还林面积先后分别为3.9亩和5.8亩,补偿款均已通过农村信用社直接打到了存折上。
已经打到了存折上,为什么何大爷却说没收到,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为了弄清真相,我们又来到农村信用社,查看了银行打款的详细信息,在与补偿款发放花名册的比对中,我们终于找到了问题所在。补偿款虽然都是打到何连玉的存折上,可从相关信息来看第一次的收款人是60多岁,第二次的却是30多岁,明显不是同一人。
我们再次联系乡林业站,又到白所村委会走访了解,通过进一步核实查证,白所村委会原来有两个何连玉,其中年长者就是向我们反映问题的何大爷。
原来,由于工作人员不认真、不细致,导致本应该打给何大爷的补偿款2280元却错打到了与他同名同姓村民账户里。这位村民常年在外务工,我们通过护林员电话联系上了他,在电话里讲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这位村民最终同意将2280元补偿款如数退还。
一次工作的不认真、不细致,直接导致群众的利益受损,造成群众不必要的误解。双河乡纪委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