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在云南省纪委监委集中通报曝光的基础上,曲靖市纪委监委对公安机关移交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5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杨庆飞,中共党员,曲靖市会泽县五星乡野猪冲村委会杨家箐11组村民,2021年2月17日20时2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李林阳,中共党员,曲靖市会泽县五星乡包谷箐村委会大凹子村4组村民,2021年2月17日22时59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钱东存,中共党员,曲靖市师宗县彩云镇石洞村委会羊格村村民,2021年2月16日21时5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方慧红,中共党员,曲靖市罗平县富乐镇必米村委会沙锅寨村村级卫生室工作人员,2021年2月18日21时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温保云,中共党员,曲靖市富源县胜境街道腰站社区下大桥村村民,2021年2月18日13时3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作风建设无小事。党员、公职人员理应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我们对公安机关查处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就是要用身边事教育人,培育党员、公职人员的良好作风。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曲 靖 市 监 察 委 员 会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