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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精准监督护航脱贫攻坚
发布日期:2021-02-03    来源:珠江网    浏览:793

编者按

2020年,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高质量发展为价值取向和目标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定力正风肃纪反腐,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成了一批具有曲靖“辨识度”的特色亮点工作。

曲靖市纪委市监委网站陆续推出“2020年亮点工作回眸”系列稿件,回顾一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特色亮点工作,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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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纪检监察干部在板桥镇马军营村委会平山口村走访群众。

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着力在责任落实、协作机制、帮扶成效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89个,处理200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781人,移送司法机关63人,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

强化政治担当,坚持高位推动,把政治监督作为首要任务,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强化政治担当。强化对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指示要求落实情况开展政治监督,坚决纠治因疫情产生的“等”“慢”思想,确保政令畅通,全力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高位推动。不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构建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将各级党委(党组)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评价、党委(党组)书记向上级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重要内容,层层压实责任。

狠抓问题整改。统筹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赴云南及赴会泽等4县调研督导和各级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项目化、清单式销号。精准调查处置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涉及会泽问题,处理2个单位、26人。深化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主要领导直接阅示、直接批办、直接交办、直接督办。

聚焦监督首责,切实发挥监督检查综合效应

以“四项监督”为主导,“互联网+监督”“新乡贤、民情观察员+监督”“群众代表+监督”为补充,构筑全方位立体式监督网络。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依托“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机制,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形成一级督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局面。深化探索“互联网+监督”,扎实开展党员干部涉权事项公开试点,累计发现和纠正问题3576个,整改和追缴资金1000余万元。深入实践乡贤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刊载。建立健全民情观察员制度,累计聘请82名民情观察员,及时了解群众诉求,为群众“代言发声”。深入实践吸收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核查制度,累计吸收163名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核查76件,及时消除群众疑问。

深入开展“蹲点式”监督。配合省纪委省监委对宣威、会泽开展蹲点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34个。整合发改、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力量,聚焦扶贫资金项目落实、扶贫开发公司运行、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对9个县(市、区)、11个市直脱贫攻坚主责部门开展综合监督检查,通过直接进村入户、发现问题、综合研判,倒查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监管落实情况,共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17个,对1个单位、30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坚持市县巡察一盘棋,完善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探索实践“互派式”“滚动式”“全员式”“助攻式”交叉巡察模式,紧盯基层党组织政治责任,聚焦党的惠农利民政策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组织9个县(市、区)和曲靖经开区开展5轮交叉巡察,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采取巡市县单位延村、巡乡带村、直接巡村等方式,全力推动巡察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共巡察村(社区)1666个,发现问题15283个、问题线索832件,实现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

严肃追责问责,持续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靠前监督、精准监督持续防范和纠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严肃查处腐败作风问题。持续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态度,对贪污挪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快查快处、严查严处。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深挖细查、严惩不贷。

用好责任追究“杀手锏”。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严肃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既严肃追究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也追究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倒逼责任落实。2020年以来,共对在扶贫领域中失职失责的4个单位、134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维护群众利益严查处。紧盯扶贫资金管理、项目实施、政策落实等重点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仅2020年查处各类问题343个,处理718人。综合运用对点深挖、同步介入、领导包案、提级办理等方式,把扫黑除恶和基层“拍蝇”相结合,累计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54件、处理69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07人,移送司法机关77人。

做实“后半篇文章”,提升案件查办“附加值”

深化以案促改,压紧压实案发单位、地区以案促改主体责任,汲取教训、筑牢防线、建章立制,确保取得整治实效。

突出以案促改。对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实行案件通报、查摆剖析、警示教育、整改建制、回访督促“一案五必须”机制,努力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净化一方的警示教育效果。向案发地区、单位发出扶贫领域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和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有关地区、部门及行业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推动系统治理、行业治理、专项治理深度融合,全面巩固提升脱贫质量。

强化警示教育。打造以全市警示教育基地为中心,警示案例选编、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教育大会为载体的扶贫领域警示教育体系,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选取近三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编印《典型案件警示录》,拍摄系列正风反腐警示教育片,通报扶贫领域典型问题84批194个问题484人,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针对会泽县近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问题,召开会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督促指导会泽党政等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注重标本兼治。着力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切实落实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乡、乡干部包村、党员干部帮扶到人的“三包一帮”责任制,精准预警、靶向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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