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日益临近,“烟花爆竹”行业也开始忙碌起来,但烟花爆竹是极具危险性的物品,其生产、运输、储存和经营都需经过许可,而且具有很高的安全要求,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是违法的。
1月23日,师宗县公安局大同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收缴非法运输烟花爆竹100箱,及时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隐患。
14时许,师宗县公安局大同派出所民警巡逻至辖区江召公路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云AXXXW8的商务车在道路边走走停停,行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金某闪烁其词、神情紧张,种种迹象引起了民警高度警觉,当打开车门一看,里面竟然装了满满当当一车箱烟花爆竹,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金某在未取得危货运输资质,其驾驶的云AXXXW8的商务车并非专用危货运输车辆,也没有公安机关出具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约同钱某平与其一同驾车至罗平县将烟花爆竹装车后,准备运至彩云俩人平分后进行销售。
目前,金某、钱某平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