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国务院下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曲靖市发布关于做好冬春季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十三条措施》要求,请大家理解、配合并遵守执行以下防控要求:
一、严格执行医院通道、门禁等管理措施,按照医院规定的通道进出。
二、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做好自我防护。
三、主动配合扫健康码、行程码,如两码异常者请配合医院的防控处置。
四、主动配合测量体温,依次候诊不聚集,注意咳嗽礼仪,排队请保持1米以上距离。
五、发热患者、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须全部进行核酸检测。
六、建议近预产期1周的孕产妇或择期手术患者提前进行核酸检测,住院时携带核酸检测报告办理住院。
七、住院需遵循“一患者一陪护”,陪护人员必须提供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发放陪护证,陪护证不得转借他人。
八、医院执行非必要不探视制度,住院病区谢绝探视,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凭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探视,并服从医院相关管理规定。
衷心感谢您及家人给予疫情防控工作的积极支持和配合,我们将竭尽全力,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