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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回眸之一——履行法定职责 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发布日期:2021-01-27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3112

2020年,曲靖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圆满完成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助推曲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13 次,制定地方性法规1件,开展专题询问7次,启动质询案1件,进行工作评议1次,组织专题调查、视察、执法检查37次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41项,作出决议决定17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9人次,批准接受辞职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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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领导  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市人大常委会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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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坚持重要问题、重大事项由常委会党组研究决定,认真谋划常委会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等工作,确保人大各项工作与市委保持政治上同向、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同步。

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始终做到市委有安排、人大有行动,综合运用专题调研、质询、专题询问、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监督方式,保证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其中,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文明城市创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宣威火腿产业发展、师宗不锈钢产业发展、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等工作开展的专题调研,得到市委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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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履职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重点,依照法定职责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 

一方面是注重立法质量,稳步推进地方立法,科学编制实施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制定《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正式实施,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提供法律保障。围绕多元化解纠纷、物业管理、城乡规划、万峰湖保护等内容开展立法调研,为开展立法工作奠定基础。探索跨省区、跨市州协同立法机制,与广西百色市、贵州黔西南州签订协同立法合作协议,共同推进万峰湖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工作。另一方面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群众关切,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宪法和法律全面准确实施,推动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对“十三五”规划实施、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进行调研,对全市2019年地方财政决算、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及市级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工作进行调查,对全市煤炭产业发展情况、对全市财源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并开展专题询问,审查批准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聚焦全市脱贫攻坚、民族宗教、不动产权证登记、义务教育、妇女儿童事业、城乡供水等工作开展监督。同时持续关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听取2019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对《曲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查。对16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在我市贯彻实施。对《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对《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并首次开展质询,有力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制定《曲靖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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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代会期间收到的168件代表建议,认真梳理后全部转“一府两院”及相关单位办理,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占80%以上。市人大常委会确定10件重点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督办,相关委(室)具体督办,推动人民群众特别关注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环境公益诉讼、城区河道设置救生设施、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罗平县热区水果发展、马龙区有机苹果发展、城市夜间经济发展、工业园区经济发展、老年代步车管理、规范职业学校招生等问题的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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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与时俱进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顺应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强基固本,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用学习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干部履职能力培训,完善常委会机关集体学习制度,加大机关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轮岗交流力度,树立“有为者有位,吃苦者吃香”的用人导向;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落实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长效机制,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切实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常委会机关成功创建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

 

(曲靖日报 陈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