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市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境外,境内高、中风险地区入(返)曲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村),当地疾控中心报到登记,如实报告近14天内行程轨迹,提供解除隔离证明或核酸检测证明,接受相关健康管理。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N95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见附表二)就诊,就医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国内各地区实时疫情风险等级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http://gjzwfw.www.gov.cn/)。
二、乡镇(街道)、村组(社区)要实施网格化管理,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做好假期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和入境人员)、外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必要的检测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核实和报告。
三、在入境点已集中隔离14天的境外来(返)曲人员,全部纳入社区健康管理,7天内要进行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从疫情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市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隔离期间实行3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从疫情中风险地区进入我市人员,全部纳入社区健康管理,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人员,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人员,督促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就近到当地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体温正常人员可有序流动。从低风险地区来我市的,凭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自由通行。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要配合医师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流行病学史调查。
四、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影剧院、健身房、理发室、餐馆、酒店、宾馆、网吧、KTV、游艺厅、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业主须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场所消毒等防控规定;须设立巡查监督岗,督促、引导重点场所内人员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各旅游景区、影剧院、图书馆、游艺厅(室)、歌舞厅、网吧等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
五、广大市民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外出时应随身备好口罩;进出医疗机构、农副产品仓库、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养老机构、福利院、高铁站、汽车站、公共交通工具、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银行、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药店、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游艺厅、网吧、体育馆(运动时除外)、KTV、学校、幼儿园以及各类办事大厅等公共场所,进入厢式电梯、公共厕所等通风不良场所或旅游景区售票处、出入口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规范佩戴口罩。
六、广大市民要履行健康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参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主动践行“社交距离、勤于洗手、科学健身、分餐公筷、革除陋习、控烟限酒”健康文明新风尚。
七、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举办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精减各类会议,加强大型会议的规范管理,原则上不召开大型会议,鼓励线上开会。确须组织或承办大型聚集性活动或会议,组织或承办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做好防疫工作。严控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节日祈福、庙会等聚集性活动。红白喜事必须到村(社区)报备,控制参加宴会人数,不邀请境外亲属、边境地区亲属和省外(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亲属参加。
八、凡是进入我市储存、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进入集中监管仓区进行预防性消毒和采样核酸检测,货品经消毒和核酸检测合格,并取得出库证明后方能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购、销售和使用未取得出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在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应避免用手直接触碰;接触和处理完冷冻食品后,立即洗手消毒。对进口物品、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流入物品、快递物件要进行消毒处理。
九、合理安排出行。提倡中高风险地区务工人员就在务工地过春节,必须返乡的,提前向社区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提倡市民群众在本地过节,非必要不出行,如需外出,要注意查询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要避免前往境外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确有特殊原因前往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在出行前向所在社区登记、向所在单位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
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哄抬物价,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十一、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曲靖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