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脚踢坏桌子,结果赔了800元,不得不说,小伙的“腿法”真好,难道是“佛山无影脚”?
12月28日下午3点半左右,罗平县公安局马街派出所接到报案,张某在马街镇某餐厅,因结账和老板娘发生纠纷,一气之下,将餐厅的一张桌子踢坏了。接到报案,马街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该餐厅。经了解,张某于27日在该餐厅举办婚礼,28日,到餐厅结算婚礼费用时,因酒水退赔问题,和餐厅老板娘发生纠纷,情急之下,一脚将餐厅的桌子踢坏了一张。民警对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在民警说教下,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双方同意和解。张某支付800元,将损坏的餐桌买下,双方握手言和。
冲动是魔鬼!一招“佛山无影脚”,赔了800元,得不偿失啊!
(通讯员:刘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