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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通报12起自然资源典型违法案件
  • 发布日期:2020-12-28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2063

云南日报讯(记者 朱丹) 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12起自然资源典型违法案件。

12起典型违法案件包括7起土地违法案件、5起矿产违法案件,分别是通海县杨广智慧小冷链物流项目违法用地案、梁河县三晟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违法用地案、威信县威信得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违法用地案、禄丰县金山镇航顺砖厂违法用地案、隆阳区滇西建材交易市场违法用地案、麒麟区曲靖梦幻大世界游乐场违法用地案、昭阳区太平办事处黄竹林社区居民委员会违法占地案、石林县西街口镇大雨布宜村石林天成石材石雕厂越界开采案、会泽县田坝乡板坡村碳堂石点越界开采案、巧家县大寨便民沙石有限责任公司无证开采案、云县长坡岭采石场越界开采案、泸水市上江回家河北部保泸高速公路专供砂石料场无证开采案。

省自然资源厅执法监督局负责人表示,此次通报全省自然资源典型违法案件,旨在发挥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更好地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切实维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的良好秩序。各级地方政府要认真落实耕地保护和执法监管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确保耕地保护没有任何闪失。省自然资源厅将严格落实“增违挂钩”制度,对公开通报后,逾期不能消除违法状态的,暂停受理该区域用地审批事项,同时将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计入土地卫片执法年度违法比例,等面积扣减所在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据了解,为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现象,防止所有问题堆到执法末端查处,我省将实施自然资源“全链条”闭合管理。在项目落地之前,各级地方政府要提前介入,统筹做好项目规划、选址、占补平衡指标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及环保等工作,形成规划保障、建设用地选址、报批、供地、登记全流程与违法查处无缝衔接的闭合管理,预防和减少违法。自然资源部门将积极充当科学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引导者,尽量将用地用矿引入依法依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