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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监督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 发布日期:2020-12-22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1281

连日来,曲靖市委第十三轮巡察第五巡察组的干部们认真梳理了巡察问题清单,在查阅资料、开展谈话等工作中详细了解市政府办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要决策的情况。本轮巡察中,各被巡察单位开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被纳入了巡察监督的重点内容之一。

为推动党中央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曲靖市纪委办公室印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紧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关键环节,着力查处和纠正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及时、理解不透彻、落实不到位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在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要决策中,层层批转、应付了事,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抓而不细、抓而不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

据悉,专项监督工作中,该市将充分运用“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机制,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及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发挥各自优势,突出“上下游、左右岸”联动配合,着力发现、严肃查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突出问题。相关监督检查室在指导和督促联系县(市、区)和部门组织开展好专项监督工作的同时,还将主动对接公安、住建、自然资源、文化旅游等部门,督促对2018年以来受理的涉及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督促查找并纠正处置不及时、处理不到位等问题。相关派驻机构还将把驻在部门开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督促驻在部门梳理行业条规,查找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强化立行立改。

“要通过专项监督工作的开展,深化以案促改,举一反三,推动建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机制。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促进全社会形成共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良好风气。”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徐天德  杨家瑞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