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会泽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董学兵经营的会泽碧水一天商务会所处作出叁仟伍佰元的处罚。
2020年9月8日,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董学兵经营会泽碧水一天商务会所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场所疏散通道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封闭安全出口的新火灾隐患。针对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大队依法立案调查处理,大队消防监督员填发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0〕第0164号),并立案调查。通过调查取证,该案违法事实清楚,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0〕第0164号)、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证实。经过受案登记、询问笔录、集体讨论、告知笔录等一系列程序,10月12日,会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云南省消防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董学兵经营的会泽碧水一天商务会所分别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伍佰元的处罚,两项合并执行作出罚款叁仟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场所负责人已将全部罚款缴纳到指定银行。
作者:周会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