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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台《意见》 2030年全面建成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 发布日期:2020-11-17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2493

● 具体提出25项改革任务和50余条 具有我省特色的改革创新举措 

  ● 搭建未来10年全省医保制度改革 的“四梁八柱”

  云南网讯(记者 李海球) 记者11月13日从《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到2025年云南将基本完成医疗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到2030年全面建成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实施意见》具体提出25项改革任务和50余条具有我省特色的改革创新举措,搭建未来10年全省医保制度改革的“四梁八柱”。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全省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医保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实现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的目标。

  《实施意见》的核心是保基本、可持续、全覆盖。保基本,筹资和待遇不脱离当前我省实际,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实事求是地确定保障范围和标准,坚决防止过度保障、过高承诺。可持续,强调根据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科学确定筹资水平,均衡各方筹资缴费责任,加强统筹共济。全覆盖,所有人群制度全覆盖,织密保障网,不漏掉一个群体。  

  围绕省委、省政府推进健康云南建设、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等重大决策部署,紧扣脱贫攻坚、深化“三医联动”改革等重要任务。《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突发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医保基金先预付、后结算。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在执行统一的基本医保目录基础上,适度拓展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

  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完善筹资分担和调整机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医保基金绩效评价体系,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提高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专业化能力水平,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推进医疗救助州(市)级统筹,加强医疗救助资金管理。

  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按照调整权限和规定程序,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包括配方颗粒)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促进全省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医保服务云南发展大局的职能作用。完善总额预算管理,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建立适应医疗服务发展的医保基金支付方式和结算管理机制。同时,着力简化优化医药机构定点申请、专业评估、协商谈判程序,实行医药机构定点结果互认,推行定点零售药店承诺备案制(告知承诺制),持续优化医保领域营商环境。

  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构建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欺诈骗保者“一处行骗、处处受限”。

  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充分发挥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推进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系统集成,加强政策和管理协同,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实惠的医药服务。

  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构建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大力推进服务下沉,实现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明确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建立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加快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和跨省通办,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扫码即可、刷脸就行,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