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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老厂镇:全面规范整治堆煤货场
发布日期:2020-11-09    来源:珠江网    浏览: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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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堆煤货场,强化煤炭行业环境治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和非法占用耕地等行为,全面规范辖区煤炭产业经营秩序,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全镇环境卫生质量持续改善,加快推进美丽老厂建设步伐。从2020年11月3日开始,富源县老厂镇综合统筹镇环保办、老厂能源分局、老厂自然资源分局、镇林草办、镇交通办、镇水务办、老厂派出所、老厂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联合行动、合力攻坚、专项整治,对前期辖区排查登记无证和证件不齐的33处堆煤货场进行集中执法整治和复垦复绿工作。

富源县老厂镇是“西南最大的无烟煤田之乡”,由于资源丰富,很多经营者曾经在这里租用周边群众的耕地、林地建设堆煤货场。为从根本上清除严重危害环境的无证堆煤货场,还辖区群众一个生态宜居、美丽幸福的生活环境,富源县老厂镇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思想的要求和中央、省、市、县关于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关要求部署,逐村、逐地、逐场地对辖区煤矸石洗选、堆煤货场进行摸排登记,并在驻村逐户掌握辖区内各煤矸石洗选、堆煤货场经营责任主体的基础上,分门别类做好思想引导和整改整治工作。

为提升整治质效,老厂镇充分结合辖区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了《老厂镇煤矸石洗选、堆煤货场环境污染治理专项整治方案》,并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治具体时间、目标任务等。同时由镇煤矸石洗选、堆煤货场环境污染治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镇直各有关单位、各村(居)委会积极配合再对辖区所有煤矸石洗选厂和堆煤货场进行再排查、再登记和自查自纠自改,全面掌握各煤矸石洗选、堆煤货场经营责任主体、土地使用性质、经营许可和相关证照办理情况、供水及供电情况、环境污染情况等。

在全面排查过程中,逐一对各煤矸石洗选、储售、堆放经营等堆煤货场企业负责人进行宣传动员,逐一发放《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规范整治堆煤货场的通告》并签字确认,明确告知整改完成时间、标准要求等。 对符合生产经营许可条件的,要及时完备相关手续,规范煤矸石生产经营管理和环境治理。对非法违法洗选、堆放煤矸石的,一律依法取缔,限期拆除相关设施设备,并做好复垦复绿工作。

据悉,在此次规范整治堆煤货场工作中,老厂镇共排查登记无证和证件不齐的煤矿企业堆煤货场、煤炭加工经营企业堆煤货场、煤矸石洗选厂、储售堆放煤矸石共33处。截止2020年11月5日,已经整治堆煤货场26处,整治完成的堆煤货场正在进行复垦复绿,其余堆煤货场整治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通讯员: 崔铁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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