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网讯(记者 王吉飞)“同学们知道吗,《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71年来唯一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和我们有什么关系?高空抛物的责任由谁承担?”10月19日下午,曲靖市《民法典》巡回宣讲团到麒麟区一中,开展《民法典》宣讲进学校活动。
本次巡回宣讲活动由麒麟区委依法治区办、麒麟区委普法办、麒麟区司法局、麒麟区教体局、麒麟区法学会联合组织,曲靖市《民法典》巡回宣讲团成员主讲。
宣讲会上,宣讲团成员、市律协副会长、精茂律师事务所支部书记赵军以民法典框架和亮点为基础,从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和社会热点事件切入,为同学们讲解了民法典制定与颁布的过程及意义,民法典体系结构,各分编主要亮点,科普与同学们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以现实生活的案例引入讲解,讲授了公民在不同年龄阶段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结合学校与学生家庭生活紧密相关的典型案例,阐述了《民法典》总则、人格权、侵权责任等重要内容。
在近一个半小时的讲解中,赵军律师用幽默诙谐又紧贴校园生活实际的语言,全方位多角度的讲解牢牢吸引了在场师生。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生动的故事诠释法治,用一幅幅形象的图文、一次次活泼的互动解读《民法典》条文。
麒麟区一中高一年级全体师生1300余人聆听了讲座。在场的学生、教师们纷纷表示通过聆听主题讲座、现场互动等,真正体会到了遵法、守法、用法的意义,增强了自己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家纷纷表示这种类型的授课方式让原本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变得生动、灵活起来。麒麟区一中高一学生张斯楠说:“作为一名中学生,要不断增强自觉守法的意识,自觉学习《民法典》,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公民。”麒麟区一中杨婷老师动情地说:“《民法典》宣讲让我们教师能更好地学习民法相关知识,听了赵律师的讲解,有助于我们在工作生活中学法、用法,提高我们教师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