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首页 > 正文
每人4500元/年 云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高于国家扶贫标准
  • 发布日期:2020-09-28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2204

云南网讯(记者 熊强)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当中,民政部门如何把力用好?9月24日,云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良玉在《金色热线》节目中表示,民政部门主要通过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兜底实现脱贫,所以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也是整个脱贫攻坚的底线任务,今年,云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4200元提高到了4500元,这高于国家扶贫的4000元标准。

  “在整个脱贫攻坚过程当中,有一个重要的措施,即社会保障兜底。”张良玉说,具体措施是以最低生活保障为主,通过低保对象、低保标准和政策以及管理衔接来兜底贫困户脱贫。今年以来,云南省已开展了社会救助“兜准、兜住、兜牢”行动,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里面,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到最低生活保障中,通过这种形式解决“两不愁”问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以后,来确保我们所有的低保标准都高与国家的扶贫标准,像今年,我们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4200元提高到了4500元,是高于了扶贫的4000元的标准。”

  在政策衔接方面,该政策主要指脱贫不脱保,如建档立卡贫困户进入到低保里面,虽然脱贫了,但家庭收入还低于低保标准,民政部门按照低保来进行救助,脱贫以后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还给其半年或者一年的渐退期,帮助他巩固脱贫成果。

  在这个过程当中,还可以把建档立卡贫困户里面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的方式纳入低保。“没有脱贫、已经脱贫收入不稳定、建档立卡的边缘人口,只要他符合低保条件的,我们及时把他纳入进来。”张良玉说,在做好以低保为主,兜底脱贫的同时,遭遇临时性、紧迫性、突发性等困难的群众,民政部门简化手续,把其纳入到临时救助中。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有些家庭收入减少出现困难,针对其中的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还实时给予他们按月发放了家庭临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