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安机关加大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宣传保护力度,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有了明显增强,使一些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获得新生。近日,师宗县公安局民警和当地一名热心群众携手救助一只受伤猫头鹰。
7月24日,师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热心群众报警,在师宗县一石料厂,捡到一只受伤的猫头鹰。接到报警后,民警及时赶到现场。
经了解,热心群众当天到师宗县一石料厂办事情,事情办完准备开车离开时,突然发现一只疑似是受了伤的猫头鹰在其车旁不动,便将猫头鹰捡起来用手机照相查阅相关资料,发现这是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于是及时报了警。
接过热心群众手中受伤的猫头鹰后,民警对热心群众陈某表达了赞扬和感谢之意。民警对猫头鹰进行细致观察,发现猫头鹰左眼眼球明显出现异常,为保证猫头鹰的安全,民警将猫头鹰放至事先准备的笼子中,带到单位进行救助。
通过对猫头鹰羽毛体貌特征的辨认,属鸮形目鸱鸮科雕鸮动物,学名雕鸮,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目前,猫头鹰已被妥善安置保护治疗,待伤势完全康复后放归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