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干部职工根据《曲靖市马龙区“门前五包”责任制划分范围》,对本单位的“门前五包”范围(前从慢车道路沿石,后至福安路;左从区法院;右至云华园三期)开展清扫垃圾、劝导不文明行为等工作。
在现场,两家单位的干部职工发扬不怕脏、不怕累的精神,手拿扫把、火钳等工具自本单位门前墙基至人行道路沿石、绿化带、行道树内的烟头、枯叶、果皮、纸屑等白色垃圾进行清理,确保不留任何死角。同时,对沿街住户、经营户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制止劝导,积极引导住户商家参与到创文工作中。区自然资源局、区市管局以实际行动展现了城市就是我们自己的家,生活在这个城市里的每一位市民,都应当以主人翁的姿态,不管在工作还是生活中,都应该积极维护城市环境。
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以来,马龙区城管局结合创建测评体系标准,积极创新城市管理参与机制,细化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门前五包”责任范围,督促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自觉承担“门前五包、门内达标”义务,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责任主体依据《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曲靖市城市管理条例》严格执法,处理到位,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执法监督情况,努力构建“文明城市人人共建,文明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从旁观者变成参与者,群策群力,为文明城市创建贡献自己的力量。
(通讯员:汪芝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