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谢进 通讯员 梅思联 黄丽娟)近年来,曲靖市不断探索创新,通过巡察监督、村(居)务监督、“乡贤”监督的“三位一体”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模式,深化基层治理,管住小微权力。
该市统筹市县巡察力量,探索综合运用交叉提级巡察、集中连片巡村、“打包式”巡村等新模式,通过直接巡村、巡乡带村、巡部门延伸到村等方式,将巡察监督“探照灯”架设到村级党组织,补齐村级监督短板。截至目前,共对622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并处置问题线索56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9人。
“管住小微权力,必须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发动群众参与,推进基层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曲靖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主体作用,明确监督内容和程序,确保其对本村(居)民委员会执行上级政策和有关决定决议、资产资源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针对村级监督工作存在的人情干扰以及不愿、不敢、不会监督等难题,曲靖市纪委监委在富源县、麒麟区试点推行“乡贤”参与村级民主监督模式,建立乡贤理事会、乡贤监督工作站等乡贤组织,通过列席村“两委”会议、参与项目检查验收等形式,开展“点对点”“零距离”监督。
“大到产业发展规划,小到扶贫资金发放,我们全程监督发现并纠正问题,同时担当着政策解释和答疑的角色。”富源县墨红镇玉麦村委会乡贤监督工作站站长吴有芳说。乡贤对发现的“三务”公开不及时、群众工作不深不细等问题,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提出建议、督促整改;对发现的涉嫌贪腐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报告乡镇纪委进行调查处置。
目前,曲靖市已试点成立24个乡贤组织,选取233名乡贤,提出意见建议110条,化解各类纠纷40余起,根据乡贤发现问题立案审查8件,给予党纪处分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