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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开庭审理五案,麒麟法院开启涉黑恶案件清结“麒麟速度”!
发布日期:2020-06-24    来源:珠江网    浏览:573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止2020年6月16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受理涉黑涉恶案件共计23件288人,受理的案件数、存案数均位于全市首位。


为认真贯彻全国扫黑办、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自5月份以来,麒麟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案件清结”目标,采取有效的措施应对和化解疫情防控对专项斗争提出的新挑战,集中精力开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再次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攻势,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案件一:垄断控制非法客运,强收不存在的“停车费”!

2020年5月20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段曲飞、周学伟、晋伟、丁文荣涉嫌敲诈勒索、非法经营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2016年10月至2018年12月期间,被告人段曲飞先后招募和笼络被告人晋伟、丁文荣、周学伟,以曲靖市妇幼医院周边为据点,利用医院周边人员聚集、客源量大的地理优势,采用登记排队、发放号牌、统一管理发车、揽客,非法组织30余辆私家车从事非法客运,形成以段曲飞为首的非法营运市场,累积非法获利21万元。

采用滋扰、要挟、跟踪拍照等“软暴力”方式或殴打等暴力方式,以收“停车费”、“管理费”为名,实则不提供停车位,强行对多名不愿意加入其非法客运组织的私家车驾驶员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共敲诈勒索了20余万元。该团伙成员相对固定,组织分工明确,长期纠集在一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麒麟区范围内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属恶势力犯罪团伙。

DSC_4031_副本.jpg案件二:强占价值千万山庄,强迫数人砍柴割草!

2020年6月2日,由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黎谦等11人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劳动罪一案在麒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黎谦、邹占纯,为获取高额利息,进行民间高利放贷,自2013年起,逐步形成以被告人黎谦、邹占纯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张刚、唐超、邓永岗为重要成员,被告人黎加利、尹艳刚、赵儒、张云富、蔡子然、蔡雨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2014年12月20日,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强行占据债务人方某位于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子价值两千万的某山庄后,将多名债务人非法拘禁于山庄内,并强迫数人在山庄内进行砍柴、挖地、割草、打扫卫生、做饭等劳作。为逼迫债务人还钱,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采用强行扣留财物、24小时跟踪尾随、上门滋扰、喷涂“欠债还钱”字样、拍照恐吓等催收手段,实施了多起违法犯罪案件,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件三:提供食宿、工资,笼络“小弟”实施犯罪行为!

2020年6月9日至6月10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亚新等19人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故意损坏财物、敲诈勒索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王亚新自2016年开始纠集那铁生、唐锐、付开虎等十余人,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王亚新通过为组织成员提供食宿,给予钱款等方式笼络组织成员,并由王亚新统一指挥决策,成员服从听命于王亚新,逐步形成了以王亚新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案件四:含未成年人涉恶团伙,首要分子为逃避抓捕潜逃国外

2020年6月16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车某、孙某等13人涉嫌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偷越(边)国境一案。由于该案涉及未成年被告人,案件不公开审理。

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11月14日,被告人车某犯贩卖毒品罪刑满释放后,分别纠集了孙某、余某、顾某、代某等十余人(其中包含未成年人),至2019年4月期间,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以车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为逃避公安机关抓捕,被告人车某、代某于2019年4月24日非法偷越国境线至缅甸,后车某经公安网上追逃被缅甸警方抓获归案,代某于2019年5月底自行回国。

案件五:暴力讨债、欺压百姓,这伙作恶五年的团伙受审了!

2020年5月20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谷仓等14人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2013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赵谷仓利用其违法犯罪造成的影响,纠集被告人韩祥勇、丁燕飞、李志斌、李小龙胡志高等人,形成以赵谷仓为中心的一个犯罪团伙。

在此期间被告人资丽菊、董买平为索要个人债务,借助该团伙力量,以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的方式向他人讨要债务;此外,该团伙还多次实施了其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行为。

该团伙成员相对固定,长期纠集在一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麒麟区东山镇一方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属恶势力犯罪团伙。

每一个案件在审理前,麒麟法院扫黑办都要针对该案讨论制定庭审预案,与区委政法委、上级法院汇报沟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庭审保障工作,制定警务、舆情管控、后勤保障等预案;组织专人对审判庭、羁押室及提押车辆等进行“地毯式、无死角”的消杀工作;对参与庭审的审判团队、公诉人、辩护人、法警及相关保障人员配备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确保提押、庭审、还押过程无死角,疫情防控措施无疏漏,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庭审中,合议庭准确把握庭审节奏和重点,有序引导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及时归纳总结庭审中的焦点问题,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依法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庄重严谨、规范流畅、秩序井然。据悉,上述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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