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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出台30条举措 深化基层减负破除形式主义
  • 发布日期:2020-06-19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2556

 近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持续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精神,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紧盯老问题和新表现,全面检视、靶向治疗,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把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经省委领导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持续加强理论武装,筑牢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思想政治根基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重点教学内容。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开展“百名讲师上讲台、千堂党课下基层、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在深化转化常态化上下功夫,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见实效,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使“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在内心深处扎根铸魂。

  2.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对贯彻落实“两个维护”情况的督促检查,完善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落实机制。

  3.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健全完善理论学习、检视问题、抓实整改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始终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切实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决不做自以为领导满意却让群众失望的蠢事。紧紧扭住新发展理念推动发展,集中精力解决各种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决不能身子进了新时代,思想还停留在过去。

  二、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坚决纠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中的形式主义问题

  4.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各级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入查找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存在的政治偏差,深化治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层层批转不落实等问题。严肃查处不敬畏不在乎、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

  5.精准施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解决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只督不战等问题,防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精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复工复产各项举措,防止多头重复向基层派任务要数字、执行政策“一刀切”等机械式做法,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中杜绝形式主义的具体措施。

  三、持续拓展精文减会成效,切实防止文山会海反弹回潮

  6.发扬“短实新”文风会风,守住精文减会的硬杠杠,决不以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为由增加文件会议数量,确保2020年总量只减不增。对各地区各部门发文开会情况实施“月监测、季调度、年考核”。将精文减会情况纳入全省年度综合考评。

  7.严控发文数量,提高质量。严格控制向县级以下发文数量,持续精减基层向上级报文报表的数量,确需上报的要为基层留出必要时间。发文力求定密精准、范围精准、缓急精准,能公开的要公开,防止层层、多头转发,非紧急事项不得随意标注为急件。不刻意要求“传达不过夜”。制发任务分工方案应聚焦主责单位,强化落实效果监督,防止“一分了之”。

  8.精减会议,提高实效。提倡召开现场会、调度会等以解决问题为目的的会议,坚决不开应景造势、走过场不解决问题的会议。坚决避免层层开会,省级已召开到县(市、区)的会议,原则上不再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层层召开会议。严格控制要求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四、持续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减少对基层干扰

  9.严格落实计划管理和审批备案制度,对纳入年度计划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按“一事一审”进行全流程管理,“事前查方案,事中督作风,事后看成效”。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工作浮皮潦草、不注重实际效果,基层反映强烈的予以通报曝光,在年度综合考核中作扣分处理,该问责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10.加大统筹力度,省委、省政府组织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不要求各地区层层配套开展。各类年度考核评价要避免随意增加计划外检查的台账资料。议事协调机构和专项工作牵头部门要发挥统筹作用,对督查检查考核内容、时间、地点等进行整合,鼓励“多考合一”、“多检合一”,有效降低频次,减轻基层迎检负担。

  11.推动督查检查考核结果互认互用,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从以明查为主向明查暗访相结合转变,从一味挑毛病、随意发号施令向既发现问题又帮助解决问题转变,不简单以笔记台账、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工作留痕作为评判工作的标准。

  12.对清理后保留的“一票否决”、签订责任状事项以及涉及城市评选评比表彰的创建活动,实行清单管理,严格审批,杜绝反弹。加大政务APP、微信工作群、学习平台清理整合力度。

  五、持续改进方式方法,切实提高调查研究实效

  13.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多开展随机调研、蹲点调研、解剖麻雀式调研,多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直奔现场、直达一线的方式,察实情、听真话、取真经,不作秀,不走“经典路线”。

  14.加强统筹、共享成果,避免就同一主题进行重复调研或扎堆调研。坚决防止以调研之名,行督查检查考核之实,警惕以工作指导、学习考察、工作调度等名义开展“变异调研”,夹带评比打分、排名通报、责任追究等。

  15.省级机关制定政策要全面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不接地气的“空中政策”和相互打架的“本位政策”。政策执行中要注意听取基层反映,了解具体落实情况,防止重过程痕迹、轻结果实效的倾向,鼓励基层在结合实际抓落实上出实招。

  六、持续做好中小学校减负工作,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

  16.将中小学校作为推动基层减负的重要抓手,建立减负观测点,从源头上查找形式主义给学校造成的负担,严格清理与教学教育无关事项,清退机关抽调借用教师,坚决减掉不合理的中小学教师负担,确保针对中小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清理后保留的实行清单管理。

  17.加强对中小学开展的专项任务、专项活动、社会公益等事项统筹整合,严格控制社会事务进校园、进课堂,不得随意作出“有课程、有教材、有课时”规定,确有必要的须报教育主管部门依程序统筹安排。

  七、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让数据多“跑腿”,干部群众少“跑路”

  18.加强督查检查考核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统筹规划,规范数据采集和报送渠道,实现一次采集、多次应用,数据共享、信息互通,避免多头征集、重复报送,提高工作效率。

  19.建立干部考核信息系统,提高干部考核工作效率,减少材料表格报送。启动“智慧党建”,推动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考核评价信息化,探索构建远程随机调研系统,推动纸质台账向电子台账转变,杜绝补台账、造台账等形式主义。加快推进省、市、县、乡四级“互联网+督查”平台建设,实现督查事项在线办理、结果快速反馈等功能,减少督查频次,减轻基层负担。

  八、持续健全完善干部激励关怀机制,把政策落到实处

  20.坚持“严”的主基调,加大正向激励力度,持续抓好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各项措施落实,不断激发干事创业的劲头。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推出一批典型案例,最大限度调动和保护广大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1.精准审慎实施谈话函询和问责,规范实施问责工作程序,探索实践问责质量评估体系,及时纠正滥用问责、不当问责及以问责代替整改等问题。研究制定《云南省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抓好《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的贯彻落实。对近年来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梳理,积极稳妥使用影响期满、表现突出的干部。

  22.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把真干假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辨别出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大斗争中考察识别干部,把政治上过得硬、善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强、“愿作为、能作为、善作为”的干部选拔出来。

  23.加强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困难艰苦地区的一线干部的关心关爱,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足额及时兑现基层干部、驻村扶贫队员、疫情防治人员的各类津补贴,落实村干部补贴动态增长机制。继续发挥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激励作用,对在疫情防控一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等急难险重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务员,按有关规定优先晋升职级。

  24.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加强治理能力和专业能力培训,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减负不是减担当、减责任,更不是降低工作标准和要求,而是要焕发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提高担当作为的硬本领,知重负重、苦干实干、攻坚克难。

  九、持续深化改革放权赋能,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25.坚持减负与赋能相结合,进一步向基层放权赋能,加快制定赋权清单,深入推进10个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组织实施工作,推动更多社会资源、管理权限和民生服务下放到基层,人力财力物力投放到基层,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

  26.按照权责一致要求,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按规定大幅压缩省级权责清单事项。深入实施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落实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厘清不同层级、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边界,科学规范“属地管理”,防止层层向基层转嫁责任。依法厘清乡镇(街道)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明确村(社区)工作事项和印章使用“两个清单”,减轻村(社区)行政负担。

  27.加强城乡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建设,探索构建基层智慧治理体系,提升基层公共服务、矛盾化解、应急管理水平。建立社会参与机制,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构建基层党组织领导、社会多方参与的共驻共建共享治理体系。

  十、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发挥专项工作机制作用

  28.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一级做给一级看,抓好本级带下级。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担负起带头防治、自觉抑制、主动整治的责任,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决克服“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的问题。

  29.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将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度融入巡视巡察、党委督查、干部考察考核、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等制度,推动政治监督和政治督查常态化、长效化。结合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重大战役,总结推广一批勇于担当、一心为民、真抓实干的好经验好典型,通报曝光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案例。  

  30.发挥省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牵头负责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的督促指导,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推动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