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昆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全省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目前,全省紧紧围绕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和健康中国2030总体规划目标,全面启动健康云南行动,将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作为16项专项健康行动之一,科学有序推进传染病防控工作。
全省不断建立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措施,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疾病防控、应急医疗救治、监测预警报告、监督执法体系。
传染病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
目前,全省共有疾控机构174个,其中省级3个,州、市级18个,县级153个(含鼠疫防控机构),人员8915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新增公共卫生人员事业编制2138名(省级460名、州市及县级1678名)。同时,口岸核心能力建设持续加强,昆明机场、河口、磨憨、瑞丽等12个国家级口岸顺利通过国家达标考核,口岸卫生检疫能力进一步提升。 建成覆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传染病报告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达到国家要求。建立覆盖省、州市、县三级医疗卫生应急防疫队,省级共制定各类卫生应急预案56个。强化医防结合、中西医结合,做好预检分诊和医院感染防控,实现结核病防治“三位一体”服务模式全面转型,形成了“疾控机构负责规划管理、定点医院负责诊断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随访管理”的工作格局。将传染病相关检查、服务项目、药物纳入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极大降低了传染病患者经济负担。
医疗救治体系进一-步完善
目前,全省共有公立医院421家,执业(助理)医师114031人,每千人口执业医师2.35人,注册护士158461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3.26人。设有传染病医院6家(省级1家,州、市级5家),实有床位2423张,卫生技术人员1717人;全省127家二级以上医院设置了传染科或感染性疾病科,实有床位4376张。设有省级急救中心1个,州、市级急救中心15个、县级急救站110个,全省院前急救机构共有救护车785辆。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省财政安排1.88亿元专项资金,紧急采购了75辆负压救护车、60辆监护型救护车、49 副负压担架和8.8万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等物资设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也迅速组建专家组,全面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医疗力量,指定发热门诊200家,将定点救治医院从134家调整至117家,进一步优化设置、整合资源,保证新冠肺炎救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卫生应急体系进一步强化
云南省共有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国家卫生应急移动防疫中心、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3支国家卫生应急队伍, 省级卫生应急队伍10支,实现了机动化、车载化和移动化和自我保障化,能够适应在极端条件下开展各种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同时,在昆明、曲靖、普洱、迪庆等11个州市建成省级卫生应急分队。建立了“省级中心一州、市分中心一救援点”的航空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成立了省级航空医学救援中心、昆明市分中心和昆医附一院救援点,普洱市组建了全省首支水上医学救援队,云南省初步搭建了水陆空立体化紧急医学救援体系。
监督执法体系进一步加强
全省现有独立建制卫生监督执法机构140个。近5年来,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查处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案件共计4636件,其中处罚4628件,警告2368件,罚款3797件, 罚款人民币共计1135.87 万元。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各地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复工复产企业、机场、车站、宾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单位场所的防控措施执法检查力度,截至今年4月24日,共监督检查各类医疗机构36888家次、疾控机构586家次、采供血机构78家次、学校5388家次、公共场所 84440家次、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4405家次,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1202家次、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623家次,共计133580户次,有力地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跨境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健全
目前,云南省与境外联防联控试点区域已从最初缅甸1国2个边境县扩展到缅、老、越3国22个边境县。在老、缅、越、柬等国家建立了21个传染病联合检查监测哨点、15个联合工作站和10个联合实验室,将监测工作向境外延伸30~50公里,极大提高了跨境传染病防控能力。此外,云南省每年举办澜湄流域四国(中、缅、越、老)边境地区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处置联合演练和培训,边境地区传染病联防联控能力进一步增强。
云南网记者 杨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