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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召开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0-06-02    来源:珠江网    浏览:1982

珠江网讯(记者 王吉飞)6月1日,曲靖市召开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就全市出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背景、部分亮点措施内容以及推动落实方面的情况向媒体做了简要介绍,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市发改党组书记、主任段宏波做主题发布。他在发布会上表示:

实体经济在曲靖市发展特别是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是经济运行稳定的坚实基础,只有实体经济发展了,经济增长才能平稳。为帮助实体经济渡过难关,提高生存发展能力,赢得经济发展的主动权,在市政府的统筹安排部署要求下,市直有关行业部门,紧紧围绕全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内容和我市实际,按照“一措施一方案”的方式,深入细化省级措施,着力推动省级措施在我市实现“高质量推进、最大化受益”,目前,部分工作方案已经成熟并已印发实施,部分工作方案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即将印发实施。

曲靖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措施,牢牢紧扣当前实体经济运行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抓住稳增长中工业、投资、消费、要素、成本等关键,实实在在地充实内容、细化措施、严明责任,具有力度大、内容实、针对性强的明显特点。今天,我们向各位媒体朋友介绍的几条措施,是在支持工业园区发展、扩大消费市场、强化要素保障、降低企业成本、稳定就业保障等方面亮点突出、条件成熟的政策举措,用更加积极有为、更加灵活适度的宏观政策对冲疫情影响,畅通经济循环,加快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突出加大工业园区发展支持力度。继续支持园区管委会建设标准厂房,重点推进工业园区范围内孵化中心、非公企业及发展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加工、生物制药、先进装备制造、有色金属深加工、新材料、新能源和电子信息产品生产等行业为主的标准厂房建设(生产性用房)。同时,市委、市政府5月20日出台了关于全市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在工业园区规划、产业布局、用地保障、体制机制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政策措施,计划各工业园区每年策划包装不少于 10 个产业链招商项目,计划2020—2022年全市工业园区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50 个以上。

二是突出大力发展消费新业态。在全市积极推广建设5个左右“中央厨房+餐饮配送”的服务新模式项目,打造全省试点经营主体,实现对学校、医院等人群较集中机构提供加工配送等服务。通过发放油企惠民消费券、商超惠民消费券以及餐饮惠民大酬宾等方式,在全市开展以“畅购云南 焕新消费”为主题的促消费系列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支持餐饮、住宿企业加快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融资、补助等方面给予企业大力支持。

三是突出加强贷款企业名单制管理。充分发挥财税金融政策对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实行贷款企业名单制管理,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文化旅游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现代物流、健康服务、绿色能源、数字经济、生物医药、新材料、环保产业、粮油生产加工领域企业及省基础设施“双十”重大工程、“四个一百”重点项目、“补短板、增动力”省级重点前期项目实施企业。由符合条件的企业自行申报,其中,先进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向市工信局申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企业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现代物流企业向市商务局申报,其他行业企业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市属企业可直接向市发改委申报。对确定纳入名单制管理的企业,给予针对性授信和多渠道融资、降低融资利率和办理费用、贴息补助、降低担保费率、贷款风险补偿等支持。

四是突出降低用电用气成本。2020年2月1日—12月31日,降低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统一按照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防疫物资生产线按照前述政策执行。其中,全市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用电价格,按照目录电价(不含政府性基金)的90%结算。2020年2月1日—6月30日,对于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基本电费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自2020年2月22日起,我市非居民用气提前执行淡季价格政策,联动降低终端销售价格。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非居民用气销售最高限价继续下调为每立方米2.79元。

    五是突出加大税收减免力度。对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含单位和个人),免租期间(以减租方式减免租金的可换算成免租期)免征相应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主营业务为交通运输、住宿、餐饮、旅游业的纳税人自用房产免征全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些优惠由符合免征条件的纳税人申报即享受,纳税人可选择在今年申报期前或申报期内进行申报。同时,纳税人依法享受前述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期满后及其他不在前述优惠政策享受范围内的纳税人,如果符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条件的,可向县级税务机关提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申请。实施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前已缴纳应予减免的税款,在纳税人以后应缴纳税款中抵减或依申请予以退还。

六是突出降低用地出让成本。通过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等经营性用地弥补工业用地成本,各县(市、区)按要求相应适度合理下调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执行国家、省、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照不低于所在地等别对应《全国工业用地最低标准》的70%执行,但不得低于该项目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有关费用之和。原则上新增工业用地出让主要以20年弹性年期方式办理。对半山酒店建设实行“点状供地”政策。对现有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在取得规划批准手续、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和增加容积率的,对其不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对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工业企业,在首次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不低于50%的前提下,经批准可以约定在2年内分期缴清。

七是突出强化稳定就业保障。对中小微企业(含按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2月至6月减免征收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内,受疫情影响缴费有困难的企业,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后,可延期缴纳疫情期间三项社会保险费,延缴期间,不收取滞纳金。2020年,对中小微企业新增吸纳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且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保费的,从就业补助专项资金中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对参加失业保险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照规定给予稳岗返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类别等级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为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措施一个一个地推动落实落细,下一步将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快释放政策效应。对于如何更加有效地落实好各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直有关部门认真负责、深入思考,对照省级措施内容,主动研究细化了各领域工作方案,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曲靖实际提出了符合我市发展的、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每一条措施都配有细化方案。下一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都将印发实施具体的细化工作方案,充分释放政策红利,预计6月底前各个专项工作方案将全部细化完毕。

二是加大宣传解读力度。为确保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广大实体经济企业尽快熟悉和掌握我市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内容、政策范围、申报流程等,市发改委将积极会同其他市直有关部门,充分借助主流媒体、各级门户网站、公众号、新闻类APP等途径,加大对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力度,努力提高政策措施知晓率和执行力,促使广大实体经济企业尽快知晓明白、运用得上、使用得了。

三是加大跟踪督促检查力度。针对这次疫情带来的影响,国家、省和我市先后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我们在贯彻好已有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将继续抓好我市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组织实施。我们将加大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措施执行情况的跟踪督促和检查,协调解决政策执行和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快提振实体经济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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